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
城委农办〔2024〕23号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部分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一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和《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城乡振发〔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对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了更新和动态调整,现将《城口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以下简称“项目库”)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项目库管理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以项目库建设为抓手,按照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定到项目的原则,全面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制。县乡村振兴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项目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要统筹整合好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牵头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跟踪督导项目库科学调度和统筹实施。各业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按程序抓好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库公告公示工作。
二、切实转变项目计划下达方式
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予以优先安排。相关资金到位后,立即根据资金量分配资金、安排项目,切实解决收到上级资金后逐级申报审批项目造成“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未按政策标准和规定程序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使用衔接资金,不得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按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原则上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商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经审定后下达项目计划,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预算。
三、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坚持用资金倒逼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进度,确保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年度预期。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下达县后,原则应于30日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会同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群众协调等前期工作,确保工程类项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启动实施。单个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当年度实施完毕,确需跨年度的应在12个月内实施完毕。优化项目检查验收流程,县级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1个月内完成检查验收,竣工结算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止资金滞留。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8〕132号),项目启动时,资金拨付30%—50%;项目进度过半时,资金拨付50%—80%;项目竣工验收后,坚持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一般预留3-5%的质量保证金,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四、全面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一杆子插到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更加注重项目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用在刀刃上,既要在入库时明确项目的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更要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开展项目资金绩效回头看工作,确保安排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效益。落实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财办农〔2019〕68号)、《城口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城府办发〔2019〕24号)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库项目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严格落实项目后续管理和信息监测
资金使用部门对已建成项目要建立管护台账,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加强项目后续管理,明确产权归属,建立资产台账,完善收益使用分配方案,防止出现项目建后闲置浪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并及时更新完善项目信息,推动项目库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与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有效衔接,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做到账实相符、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库系统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六、加大督查检查考核力度
将管好用好项目库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成效考核和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评估考核力度,并与资金安排分配挂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库主管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综合绩效评估,常态化开展项目督查检查。对严重达不到绩效目标的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问责追责,并在下一年的项目资金安排中给以削减。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对项目库录入情况、建设进度情况、质量情况、项目实施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成效考核和资金绩效评价。对建好用好管好项目库思想不重视、工作推动不力、影响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按规定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
七、正确认识项目库
项目库不是项目计划。项目库只是安排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的前置条件,各级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各单位不得以项目库作为项目启动实施依据,应以具体下达的项目计划文件和资金预算文件为依据启动项目实施。
附件:城口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动态调整)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