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城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工作,大力提升广大新型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城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640人。其中,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50人,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经营管理型人才169人,培育专业生产型人才116人、技能服务型人才100人、高职扩招学历提升5人。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聚焦我县主导产业和区域性特色提升发展需要。经营管理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遴选年龄在16-6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农业专业知识、经营管理经验和有意愿有需求的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重点面向我县有劳动能力的广大农户,提升劳动技能和专项生产技能,让他们具备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提升农民教育水平、科学文化素质等重点任务,推进各项农业高效技术培训、耕地地力提升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等专项行动
三、工作措施
2022年,我们将树立“以培育对象为中心”理念,遵循农民需求、遵循客观规律,全面转变理念。从改进创新方式、改进内容、强化服务,提升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师资教学的开放性、跟踪服务的持续性以及线上培育的普及性等关键环节着手,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分类、分层和模块化培训
组织实施好农业致富带头人、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实用型、技能型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一是致富带头人和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以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为主要培训内容;二是实用型、技能型和创业创新人员培训。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三是面向低收入农户开展的培训。着力解决经营人才匮乏、技术落地难等问题,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低收入户自身发展能力。四是组织我县致富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参加市级培训。
(二)切实做好需求对接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我县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加强与乡镇和相关产业站所的统筹协作,支持行业重点工作人才培养,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的农民。
(三)科学设置课程遴选优秀师资
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积极编写适合当地特色的农民教育培训材料,选择培训教材和实训基地,积极开展生产实践和现场观摩。从建立的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中聘选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能力较强的教师开展教学,对授课教师实行备案登记、动态管理。
(四)培训模式
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采取“全程分段、实训服务”的培训模式,以生产发展为立足点,以提升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为主线,在一个产业周期内,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相结合,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
1.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农民课堂教学、生产实践、现场观摩、实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3天,共计15天;后续跟踪服务指导不少于3次。
2.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培训:农民课堂教学、生产实践、现场观摩,实训时间共计7天。
四、资金来源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文件,项目投资200万元。
五、进度安排
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一)精心制定方案(6月上旬)。结合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6月中旬至11月下旬)。由重庆市农业电视广播学校城口县分校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要求,认真制定培训方案,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方案中要明确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实训基地、后续跟踪服务时间等内容。方案报经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做到“一班一案”。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重庆市农业电视广播学校城口县分校在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委提出验收申请,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整改;抓好认定、职业鉴定等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职业鉴定工作,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
六、严格资金使用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补助资金将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一)使用范围
1.培育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可用于需求调研、课堂培训、实地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认定管理、学员交通补助、后续跟踪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等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直接相关的支出。专业生产实用型、技能服务型、创业创新型、和农产品加工等培训标准1500元/人。培训农业致富带头人、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标准4000元/人,其中培训费人均3000元,后续跟踪服务费人均1000元,主要用于五个方面:①举办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②评选最佳高素质农民;③对本地从事农业生产有示范引领的高素质农民给予重点扶持;④后续指导管理服务支出,包括跟踪培训、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等服务;⑤促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利用激励奖励政策,组织学员积极参加中高职学历提升教育,重点用于扶持从事农业生产有示范引领的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训后产业发展较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经营主体按不高于15%的比例进行奖励,其中取得高级农民技师的最高奖励3000元,取得中级和初级资格的农民技师分别奖励2000、1000元。
2.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通讯器材、绩效工资发放和“三公”(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出国出境)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公路、楼堂馆所等非农生产设施建设的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二)款项拨付方式
实行报账制,根据培训方案按实际支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育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产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教科),及时发现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督查。县农业农村委将组建检查小组,实行“推门检查”。重点检查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可行性、培训师资的优劣、培训对象合规性、后勤保障等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农委各部门及培训机构要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宣传力度,充分挖掘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附表:城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预算表
附表
城口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预算表
序号 |
培训类型 |
项目内容 |
小计(万元) |
小计 |
备注 |
1 |
农村致富带头人(250人,120学时) |
资料费 |
4 |
100 |
学员交通补助70/天 |
场地费 |
3.0 | ||||
授课费 |
16 | ||||
住宿、伙食费 |
25 | ||||
交通费 |
6 | ||||
线上培训费 |
7.5 | ||||
后续服务费 |
25 | ||||
其他 |
13.5 | ||||
2 |
经营管理型农民培育(培训169人,时间120学时) |
资料费 |
2.75 |
67.6 |
学员交通补助70/天 |
场地费 |
3 | ||||
授课费 |
9.88 | ||||
住宿、伙食费 |
17 | ||||
交通费 |
4.8 | ||||
线上培训费 |
5.07 | ||||
后续服务费 |
16.9 | ||||
其他 |
9.2 | ||||
3 |
专业生产型农民培育(116人,时间56学时) |
资料费教材费 |
0.9 |
17.4 |
学员交通补助70/天 |
场地费 |
0.6 | ||||
授课费 |
2.5 | ||||
住宿、伙食费 |
10.4 | ||||
交通费 |
3 | ||||
4 |
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100人,56学时) |
资料费教材费 |
0.8 |
15 |
学员交通补助70/天 |
场地费 |
0.5 | ||||
授课费 |
2.5 | ||||
住宿、伙食费 |
8.5 | ||||
交通费 |
2.7 | ||||
合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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