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一批农业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财发〔2021〕184 号
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乡镇(街道):
根据市财政局渝财农〔2020〕127号、渝财农〔2020〕130号、渝财农〔2020〕131号、渝财农〔2020〕139号、渝财农〔2020〕143号、渝财环〔2020〕3号、渝财金〔2020〕76号文件下达的资金预算及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农业项目资金的请示》(城农文〔2021〕17号)要求,经城口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第一批农业资金6865.4万元安排给你们。
部分资金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旅游部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及时将所实施项目方案细化,并纳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管理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搞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收集并完善好项目建前、建中、建后等各阶段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项目完工后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为顺利通过市级以上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资金列报科目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农业资金安排表
城口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