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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07

城农发〔2023〕58号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口实际,现将《2023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城口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乡镇(街道)在2022年本区域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示,经公示后取消2023年补贴资格。同时摸排2023年撂荒耕地进行登记建册,作为下一年取消补贴资格的依据。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四)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挤占、挪用、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土地流转给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给实际耕种者,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协议)执行。代耕的补贴对象由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和实际种地的农民协商决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城口县新一轮土地确权面积(附件1)。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

1.根据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乡镇(街道)、村社将数据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农业农村委再次审核。

2.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审核无误后,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共同测算补贴标准,标准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将上年度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二)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负责,迅速启动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力争7月10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将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和2022年实际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落实、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样形式,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的积极性。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各部门审核责任,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

(四)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将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

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属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县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59222879,县财政局监督电话:59224253。

(联系人:吴敏;地址:葛城街道北大街47号县农业农村委4楼405;电话:17783954902;邮箱:1334233109@qq.com)

附件:1.城口县新一轮土地确权面积登记汇总表

      2.城口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明细表

      3.城口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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