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44XR/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审计科、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粮经作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信息与科技教育科、农田建设科、畜牧兽医科(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城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城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城口县农业生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城口县分校(城口县农业信息中心)、重庆市银百高速公路城口县北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9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14.5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2023年减少2036.1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9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63万元,农林水支出13161.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036.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52.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83.7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14.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4.54万元,比2023年减少203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852.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算下达2021-2022年人员待遇948.46万元;项目支出11307.9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物疫病防控、农田建设补助、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粮油生产保障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118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部分公车已使用10年,车况相对较差,维修费用随之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6.78万元,比上年减少22.9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和调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部分项目需要在市级任务下达后,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采购预算并实施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06.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6辆。2024年没有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琎 联系方式:5922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