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44XR/2023-000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0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
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农业农村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审计科、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粮经作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信息与科技教育科、农田建设科、畜牧兽医科(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城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城口县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站、重庆市农业电视广播学校城口县分校(城口县农业信息中心)、重庆市城岚公路北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重庆市城万快速公路双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城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3,249.20万元,支出总计13,249.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7.72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收到财政拨款专项预算资金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1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0.36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财政拨款专项预算资金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0.1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39.1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74.3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33.50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财政拨款专项预算资金有所减少,支出对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237.40万元,占21.8%;项目支出8,036.92万元,占7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7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21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拨款进度加快,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52.2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0.3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部分2021年结转财政拨款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7.61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财政拨款预算资金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30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财政调整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2.18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19万元,增长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5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部分2021年结转财政拨款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82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部分2021年结转财政拨款专项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年中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77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112.9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节能环保支出220.1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是以前年底结转专项资金。
(5)农林水支出9,092.17万元,占8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3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人员增减变动等情况对单位预算资金量进行合理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128.47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7.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4.61万元,下降26.7%。公用经费38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76万元,增长104.7%。造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减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指标功能分类错误,误用人大事务-事业运行186903.6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72166.6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4433.34元,事业运行2242843.2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7216.66元,以上共计2783563.4元。因决算审核需要,将以上误用功能科目资金由人员经费支出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职工待遇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7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预算调整,下达部分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1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一辆农业执法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34.6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农业执法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车辆使用渔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过路费、安全奖励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6万元,增长209.1%,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局下达调整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费用报销存在年度时间差异,部分开支未收到报销票据。
公务接待费8.9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技术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交流学习、检查工作等次数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8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1.94元,车均购置费34.69万元,车均维护费4.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召开会议次数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培训次数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76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指标功能分类错误。因决算审核需要,将误用功能科目资金由人员经费支出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实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3%。主要用于采购农业项目专业技术服务、设施设备、专用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6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8项,涉及资金8526.4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农业农村和产业发展科 |
自评总分(分) |
97.1 | |||||
部门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
10226.81 |
14144.5 |
10102.39 |
71 |
10 |
7.1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种植业、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打造农业本土品牌;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层农技推广、新职农培训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水生态环境;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
|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种植业、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打造农业本土品牌;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层农技推广、新职农培训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水生态环境;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农业产业覆盖乡镇 |
个 |
= |
25 |
|
25 |
100 |
30 |
30 |
是 | |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率 |
% |
= |
100 |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促进农户增收 |
|
定性 |
有所增加 |
|
有所增加 |
100 |
20 |
20 |
是 | |
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
|
定性 |
优 |
|
优 |
10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城财发〔2022〕211号-2022年一般农户贷款贴息项目 |
项目 编码 |
50022922T000002717416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农业农村和产业发展科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分) | ||||||
19.542306 |
19.542306 |
100 |
10 |
1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19.542306 |
19.542306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一般农户贷款予以贴息,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 |
对一般农户贷款予以贴息,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经过乡镇及部门共同审核,审定102户19.542306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贴息户数 |
户 |
≥ |
80 |
102 |
100 |
20 |
20 |
是 | |||||
财政资金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贴息资金兑现率 |
% |
≥ |
98 |
98 |
100 |
20 |
20 |
是 | |||||
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100 |
30 |
30 |
是 | ||||||
受益农户满意度 |
% |
≥ |
98 |
98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尚未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县财政局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袁琎:023-5922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