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642H/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9 |
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 方案》的通知
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4〕2号
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将《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有力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结合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2024年全县计划新建(改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600户。
三、改造对象
(一)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在农村的无厕户,目前仍在使用旱厕、畜圈厕所及新建农村自建房等未改造户。2019年(含)以后享受财政奖补改厕农户(包含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政策等)、粪污已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户不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自主。按照未改造厕所优先的原则,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充分征求农民群众的意愿,实行群众改厕自主申请。
2.坚持乡镇申报。各乡镇(街道)广泛宣传农村户厕改造政策,根据群众自主申请情况,申报本乡镇(街道)改厕计划。
3.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农户住房周边地理条件,选择合理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
4.坚持分类施策。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应按国家标准进行配套设计,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户厕入室。
5.坚持首厕过关。各乡镇(街道)坚持首厕过关制,把经过实践验证可行的“首厕过关制”整套模式,贯彻到厕所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中,以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
(二)建设标准
2024年全县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均采用砖砌(混凝土现浇)模式,塑料(PP、PE)三格式化粪池不纳入奖补范围。
1.单户改造。严格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38836-2020》(附件5)要求,由厕屋(有墙、有顶、清洁、无蝇蛆、无臭)、卫生洁具、化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组成,利用三格式化粪池对厕所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
2.集中改造。农村户厕地上部分分户改造(厕屋、卫生洁具),地下部分可集中修建三格式化粪池。
3.污水排放。粪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无害化要求,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和水沟,根据用肥需求适时清掏,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农户集中的地方可建设“大三格式”化粪池。对无粪污用肥需求的散户,可采取庭院湿地等方式就地消纳降解。
(三)建设方式
推广“首村首厕过关制”,成熟后再进行推广,带动“每村每厕过关”。
1.农户自建。由农户对本户厕所自行实施建设,完成后申请验收。
2.委托代建。由农户提出申请,自行协商解决实际建设费用差口,委托他人或其他施工单位代建。
3.招标统建。由乡镇或村民委员会通过招标等项目实施方式与有资质或有建设能力的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按要求统一建设。
(四)验收标准及流程
1.验收标准。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验收规程DB50/T 1138—2021》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应立即实施整改,完成整改后组织二次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通过,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通过验收。验收时主要分为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
(1)资料验收。逐一检查农村户厕改造材料收集及建档的规范性、完整性。验收资料包含组织发动资料、技术培训资料、建档管理资料等。
(2)现场验收。包括厕屋建设、卫生洁具、化粪池建设等内容,实地验收后作出验收结论。
2.验收流程
(1)村级申报。农户完成建设后,向村级提交验收申请。村(社)向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验收。乡镇(街道)为验收主体,按审核通过的申请表,组织验收小组逐户验收(详见附件4)。验收小组按照该方案中的建设标准实施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
(3)县级验收。乡镇(街道)完成验收后,向县级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通过乡镇(街道)验收的户厕随机抽查,抽查样本不低于10%。抽样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抽样不合格的由乡镇(街道)组织复验整改,直到全面验收合格。
(五)资金保障
1.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乡镇(街道)户厕改造计划数量,按2000元/户标准划拨改厕补助资金。
2.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各乡镇(街道)对于当年完成改厕并通过验收的农户,每户奖补不超过2000元。
3.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拟定户厕改造到户奖补、问题厕所整改及管护资金分配方案,经党委会审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农村户厕后期管护资金只能用于补助农村户厕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等相关费用,不得用于基层办公经费及发放管护人员工资福利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厕所革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核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相关责任人,立足实际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指标式”改厕、“数字式”改厕。
(二)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农村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多种形式,有效做好改厕政策解读、文明生活习惯、卫生厕所日常管护、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对改厕农户加大户厕使用、维护指导,让农户掌握科学的使用和维护方法,确保“用得好、用得久”。
(三)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农村改厕统一的质量目标要求,科学确定改厕模式、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工程监督及运维方式,建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农村改厕模式。各乡镇请务必严格执行“首厕过关制”,乡镇首个改厕经乡村振兴局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现场培训,全面推开户厕改造。在改厕过程中,乡镇指导员至少要在化粪池选址及划线、化粪池封盖前和完工验收三个重要节点对农户进行入户指导,提高农户改厕质量。
(四)加强资金管理。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城口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20号),做好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料。
(五)加强后期管护。坚持农户自建、自用、自管原则,全面引导农户养成主动维护户厕优良习惯。用活公益性岗位队伍,探索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工作。加强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改造户厕的后期跟踪检查,确保管用可持续。
(六)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村厕所革命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对厕所革命工作的监督考核,坚持“月调度、季督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及时通报厕所革命推进情况,2024年11月底前按要求完成自查验收工作,并收集完善相关资料。
(七)按时报送进度。户厕改造实行“一厕一档”台账管理,每月25日前将《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台帐》(附件3)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曹贝贝,邮箱582779867@qq.com)。
附件:1.城口县农村改厕技术服务体系
2.农户改厕申请书
3.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台账
4.城口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验收卡
5.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388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