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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44XR/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城农发〔2023〕7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农发〔2023〕75号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  口  县  财  政  局

城 口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

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

修齐镇、高观镇、庙坝镇、龙田乡、北屏乡、河鱼乡:

根据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现对《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32号)《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3〕250号)安排的部分单位衔接资金项目及预算予以调整,涉及调整4个项目预算280万元。

一是将庙坝镇“城口县2023年庙坝镇庙坝村试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中“由庙坝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模式,建设1个规范化、自动化养殖场(500-800㎡)及相关配套设施”调整为“新建农产品冷链保鲜配送库及老腊肉炕房设施,资产属村集体所有。”

二是将北屏乡“城口县2023年北屏乡新民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殡葬服务站建设项目”调整为“城口县2023年北屏乡新民社区试点资金项目”。

三是追减修齐镇石景社区、高观镇双竹村城口县 2023 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各70万元。

四是调整下达龙田乡长茅村、河鱼乡平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各70万元。

请各业主单位按照调整安排后的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

附件:1.城口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表

2.城口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调整明细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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