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的公告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实施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等3个文件的通知》(城委农办〔2025〕2号),特制定《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项目(加工等环节)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扶持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报资料,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县老腊肉专班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符合以下扶持政策要求的同一扶持对象,可根据不同扶持政策分类申报。所有扶持对象所涉及的用地必须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和禁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按规定取得相应合法用地手续。
(一)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SC认证扶持
1.扶持对象:SC认证主体
2.扶持标准:由市场主体建设并通过S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认证主体10万元/个;由政府奖补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并通过SC认证的,一次性奖励认证主体3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城口老腊肉SC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他有效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二)生猪订单收购
1.扶持对象:小作坊、SC认证企业、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强村公司
2.扶持标准:订单模式收购县内本地饲养的生猪并加工城口老腊肉,货值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收购货值的6%补助,不超过15万元/个,规上企业不超过30万元/个;收购货值达15万元及以上的强村公司,按收购货款总值的6%补助,不超过15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相关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复印件;订单合同/协议;订购台账;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1.扶持对象:SC认证企业、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强村公司
2.扶持标准:SC认证企业、市县级龙头企业按照加工电费、燃气费的30%补助,SC认证企业不超过3万元/个,县级龙头企业不超过5万元/个,市级龙头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个;强村公司、规上企业按照加工电费、燃气费的40%补助,强村公司不超过5万元/个,规上企业不超过20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用于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的电费、燃气费(发票和费用清单复印件、台账等)。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四)降低产品外销物流快递成本
1.扶持对象:SC认证企业、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强村公司
2.扶持标准:小作坊、SC认证企业、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按产品外销物流快递费用的30%补助,小作坊、SC认证企业不超过3万元/个,强村公司不超过5万元/个,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不超过10万元/个,规上企业不超过20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城口老腊肉产品外销物流快递费用凭证复印件及台账等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五)提升产品质量
1.扶持对象:开展城口老腊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主体。
2.扶持标准:在县内开展检验检测的市场主体,按照费用的60%补助,不超过3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城口老腊肉产品检验检测费用发票复印件及台账等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六)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1.扶持对象:养殖户、小作坊、SC认证企业、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强村公司。
2.扶持标准:接入城口老腊肉溯源管理系统,按照设备费用的50%补助市场主体,不超过2万元/个。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接入城口老腊肉溯源管理系统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设备采购发票、照片、台账等)。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城口老腊肉产业
1.扶持对象: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强村公司。
2.扶持标准:强村公司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城口老腊肉经营性收益达5万元及以上的,按照1万元/个进行补助;达1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2万元/个进行补助。
3.申报资料: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SC生产许可证或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强村公司实现城口老腊肉经营性收益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提升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助推城口老腊肉产业发展。
(二)抓好政策落实。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抓好政策执行,加强过程监管,认真审核把关,规范档案管理。请于5月底、10月底和12月底前按扶持环节分类将申报资料、审核表等相关资料报县老腊肉专班办(联系人:李朗,联系电话:17265456242)。
(三)抽样复核检查。县老腊肉专班办公室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抽样复核,复核通过后,再兑现奖补资金。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扶持政策标准按照(城老腊肉专班办〔2024〕3号)和(城老腊肉专班办〔2024〕4号)文件执行。
附件:1.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
2.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审核表
附件1
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申报表
申报扶持环节 |
| |||||
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申报单位 类型 |
□ 养殖户 |
□ 小作坊 |
□ SC企业 |
□ 县级及以上 龙头企业 |
□ 规模以上企业 |
□ 强村公司 |
法人 |
|
联系方式 |
| |||
身份证号码 |
|
申报单位所在地址 |
| |||
申报资金额度 |
元(大写金额:圆整) | |||||
带动情况 |
| |||||
申报人签字并盖章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各项手续齐全、合规,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承诺以上环节未享受过其他补助,如出现此类问题,我单位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城口县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加工等环节)扶持政策审核表
申报扶持环节 |
| |||||
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申报单位 类型 |
□ 养殖户 |
□ 小作坊 |
□ SC企业 |
□ 县级及以上 龙头企业 |
□ 规模以上企业 |
□ 强村公司 |
法人 |
|
联系方式 |
| |||
身份证号码 |
|
申报单位所在地址 |
| |||
审核意见 (不少于3人) |
限额内实际补助金额: 元(大写金额:圆整) 签字: | |||||
补助对象负责人签字 |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