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36号提案的复函
于敏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食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由于财政拮据等原因,目前的养老服务还很单一。2022年,我县开展了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医“三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将结合实际在全县推行。
一、对您提出的“强化政府引导作用,给予优惠政策”的建议
2022年8月,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城口县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提供一荤两素10元/餐的普惠餐,为特困人员补助6元/餐,低保人员补助5元/餐,一次性给予试点的助餐点建设补贴15万元,并给予运营服务5000人次以上的社区食堂5万元/每年的运行经费。
二、对您提出的“加强制度化建设,实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社区养老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办理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实行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二是房屋建筑和消防安全。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住建、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老年食堂的运营管理、房屋结构、消防等方面,通过双随机抽查、督导暗访等形式开展安全检查。三是公开公示制度。在公示栏公开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管理细则及工作人员信息和健康证明、监督电话,接受辖区居民和社会监督,财(物)收支公开透明,每月公布一次老年人用餐记录,每月公示结算收支明细。四是每月对运行情况、环境卫生、服务人员的考核考评,考评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
三、对您提出的“确保可持续发展,明确功能定位”的建议
社区养老模式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发展较为稳定,但在经济相对落后、社区发展相对薄弱的地区,全覆盖开展助餐后,县财政无资金来源支持此项补贴,很多老人在没有就餐补助情况下,会降低就餐意愿。在我县推行养老食堂试点工作中,我局坚持科学设置,将食堂选址控制在一楼,便于老人出行。在支付方式上,实行身份证登记,支持以刷卡支付方式进行。在饮食上结合老年人特点,荤素搭配、营养健康,让老人吃得舒心。
下一步,县民政局在推行老人食堂工作中,我们还将多方学习周边区县的先进做法,加大企业引进力度,创新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周凡
联系电话:153105092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