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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24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县十届人大次会议第66代表

建议的复函

向雪梅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立殡仪服务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上级相关部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对规划建设殡仪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的建议

关于巴山镇建设殡仪服务站,县民政局已于2023年第8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巴山镇建设殡仪服务站,解决治丧需求。根据现有政策,中央和市级对乡镇殡仪服务站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县级层面也十分拮据,无法投入资金建设。镇人民政府通过调整场镇规划用地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引导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模式,共同建设,统一定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管理

二、关于“简化殡葬服务站申请程序,目前的申请程序复杂耗时,极大的影响项目进程,希望相关部门简化流程,优化申请程序”的建议

2021年市民政局将殡仪服务站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区县人民政府。建设殡仪服务站建设程序1.建设殡仪服务站的申请报告;2.县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3.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的审查意见;4.建设图纸等其他有关材料。其中,不涉及国家投资的,不需要提供立项批复;涉及占用林地或耕地的,须提供林业、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审批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三、关于“推动公益性公墓扩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编制了殡葬专项规划,解决用地需求。我县已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已经纳入了国土空间规划,对乡镇公墓用地进行了政策保障。同时县民政局编制完成《城口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建设,拟对巴山镇建设公墓用地也进行了调整。必须在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公益性公墓,兜底保障群众埋葬用地需求,解决乱埋乱葬现象。

    此复函已巨伟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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