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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9-01

刘梅代表:

您提出《关于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政策,提高患者家属监管责任、提高规律服药率、降低自杀、自残率的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城平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的意见暨有关服务办法的通知》(城平安办〔20222号)文件,由县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残联等部门组建成立精神障碍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定期研判解决我县精神障碍患者存在的问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二是强化保障。以民政、卫健、残联三方签订了会议纪要,明确由三方各自按照现行政策统筹资源,建立资金保障模式。通过民政项目资金、残联康复经费、卫生计生社区康复资金、当地乡镇(街道)的运行经费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进行募捐;多渠道解决患者家属监管负担、提高规律服药率、降低自杀、自残率。

二、关于县财政局要加大对乡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资金保障的建议

我县统筹相关部门的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对困难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建立起了兜底保证机制。一是贫困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县残联救助对象,每年包干3600元/人;二是民政对象(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在县残联救助的基础上,下差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从特困供养金、低保金等民政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以患者个人名义按程序申请临时救助;三是其他对象,核对其家庭财产、家庭收入情况,符合民政对象(低保、特困等)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申报临时救助,不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督促其监护人全部或部分自付资金,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临时救助。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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