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廖代芳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乡镇殡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推行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议
目前,中央、市、县各级财政对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投入。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调整场镇规划用地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投入为主的建设模式,进行统一定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管理。
二、关于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的建议
(一)印制《读本》宣传。每年都制作了《民政政策宣传读本》,将殡葬相关政策作为重要内容选编到《读本》中,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
(二)重大节日宣传。以清明节传统节日为契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祭祀,逐步规范和改变殡葬祭祀行为,在春节、清明节、“七月半”(中元节)等祭祀活动中逐步改变“烧钱化纸”、放鞭炮烟花等传统旧习,提倡植树、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农村散坟集中“烧钱化纸”正在乡镇试点。2022年清明节祭祀期间,县城区域90%以上的群众在龙头山、新坟梁和王尔包公墓采用鲜花祭祀。
(三)改变传统习俗。逐步引导改变丧葬用品经营及其使用方式,倡议丧葬花圈采取租用、回收再利用等方式以改变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陋习。
三、关于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的建议
2021年10月,城口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1〕119号),明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四会”组织,就推进殡葬改革、推进文明治丧、厚养薄葬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殡葬改革进村(社)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认同、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