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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1-00078 [ 发文字号 ] 城府办发〔2019〕20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府办发〔20192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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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信息化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覆盖和普惠政策全覆盖为保障,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目标,确保到2022年每个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按照乡镇、街道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服务点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普惠性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政策,优先满足高龄、失能、特殊困难等老年人基本需求,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供给,做到让老年人在熟悉环境中生活、在亲情陪伴下养老。2020年,全县2个街道、31个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2022年,全县23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率达到100%,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规划布局。按照人均不低于0.2㎡的养老用地和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编制完善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原则上与村(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每个乡镇(街道)依托敬老院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每个村布局1个互助养老点,主要依托村(社区)卫生室、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自主选址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并推动设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规范设施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应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人文关怀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一般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面积视其辖区老年人口多少而定,原则上在200—300平方米之间,应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一体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应设置托养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村级互助养老点不新建设施,可依托村级卫生服务室或者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单独功能用房,也可依据服务对象需求选择邻近合适的农户设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要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备配置要适老化和智能化,配备一定的室外活动场所,并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外观形象、统一功能风格、统一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

(三)增强运营能力。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原则上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应由养老机构运营,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服务技术优势,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开展标准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城市,通过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采取中心带站运营模式,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运营辖区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或根据辐射范围,托管运营周边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农村,采取中心带点运营模式,由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输送服务到农村互助养老点、上门服务进家庭,增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要在提供人文关怀、健康体检、数据采集、信息资讯、紧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定位,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要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家庭照护培训、养老需求评估等社会化服务。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要提供特困老年人集中照护和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定期组织健康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社区养老服务站要提供文体娱乐、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等服务。村级互助养老点要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培养助老员,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和亲情联络等居家养老关爱服务。支持养老+”老年用品产品、金融、代购、教育、文化、旅游、物业等服务,创新服务业态,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助浴服务,组织开展文化、娱乐、陪伴等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开展老年教育服务,发展社区老年学校,创新开展居家上门助老服务,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便捷生活圈。加快建设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鼓励支持大数据信息企业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跨业务应用融合、数据共享和协同服务,推广运用智慧养老紧急救援服务,开发应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图,促进养老服务要素良性互动,打造一网覆盖、一体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慧生活圈。要单独或依托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等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充实工作力量,并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等方式,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五)促进医养结合。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协议合作,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老年人的诊疗、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签约医生和家庭病床等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开办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设老年病区(床),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到2022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内设医疗机构医保报销门槛,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完善协议医保控制指标体系和报销程序,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建设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医养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六)培育服务队伍。要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体系,支持中职学校设置养老护理、老年健康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健全养老服务各类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工资福利保障机制,加快培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等专业人才,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一线服务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开展进修培训,全面提升服务队伍素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岗位津贴制度,制定护理员等级评定办法,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设置标准和职业晋升渠道,逐步提升持证上岗比例,对养老服务岗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稳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时间银行制度,整合社区人力资源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督导推动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目标考核主要内容,每季度按时向市领导小组报送落实情况。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县级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为建设业主,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打表推进,协调解决规划、选址、资金等重难点事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责任清单,加强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绩效评价,坚持定期督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相关工作,每季度向县领导小组报送推进落实情况。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敬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打捆市级的专项补助资金和县级统筹资金,除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外,对每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按照规模大小、服务人群多少、设施设备状况等因素打包补助10-100万元;对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个。二是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三是多渠道争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

(三)强化政策扶持。对利用辖区内国有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低偿或无偿使用;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居家上门服务企业(组织)免征增值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水电气费用按照居民价执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物业管理费和房产税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鼓励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入股、小额贷款、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风险。完善落实运营补贴制度,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服务人员配备、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反馈等情况,每年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兑现扶持奖补政策。


附件:1.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2.城口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计划表

3.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功能区设置

服务内容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1500

应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人文关怀区、托养护理区和运营管理区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

统筹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整合资源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家政服务、托养护理、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家庭照护培训、养老需求评估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300

应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休息床位。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健康管理、数据采集、信息资讯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便捷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800㎡,与乡镇敬老院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机构一体建设。

应设置休闲娱乐、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

为辖区内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家政服务、托养护理、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家庭照护培训、养老需求评估等养老服务,为村级互助养老点培养助老员,组织开展老年活动和互助养老服务。

村级互助养老点

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村级互助养老点,应单独配置一定面积的专用养老服务用房;村级互助养老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场地设置功能用房。

——

主要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培养的助老员,为辖区内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人文关怀、亲情联络、健康体检、生活照料、志愿服务、紧急救援等养老关爱服务。


附件2


城口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个)

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个)

2019

拟建数

2020

拟建数

2021

拟建数

2022

拟建数

2019

拟建数

2020

拟建数

2021

拟建数

2022

拟建数

1

城口县

4

4

8

9

6个社区、23个村

7个社区、26个村

29个村

37个村

2

修齐镇

修齐镇养老服务中心




1个社区:石景社区

10个村:花坪村、茶丰村、东河村、兴华村、家园村、岚山村、仁桥村、大兴村、枇杷村、白果村




3

高观镇

高观镇养老服务中心




6个村:茨竹村、复兴存、双竹村、渭溪村、东红村、蒲池村




4

明通镇

明通镇养老服务中心




4个村:龙泉村、白台村、乐山村、大塘村




5

复兴街道

复兴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1个社区:茅坪社区

3个村:红坪村、阳坪村、柿坪村

和平社区



6

葛城街道


葛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桂花井社区

4个社区:梧桐社区、东方红社区、滨河社区、凤凰社区

3个村:庙垭村、棉纱村、东方红二村



7

高燕镇


高燕镇养老服务中心




1个社区:大元社区

10个村:坪原村、星光村、长田村、来凤村、河岸村、新军村、红军村、凉桥村、青山村、西沟村



8

北屏乡


北屏乡养老服务中心



太平社区

6个村:月峰村、金龙村、苍坪村、松柏村、安乐村、北屏村



9

龙田乡


龙田乡养老服务中心




7个村:长茅村、卫星村、联丰村、中安村、仓房村、五里村、团堡村




巴山镇



巴山镇养老服务中心




6个村:农民村、新岭村、龙王村、坪上村、黄溪村、立新村



高楠乡



高楠乡养老服务中心




1个村:方斗村



左岚乡



左岚乡养老服务中心




5个村:齐心村、东风村、幸福村、左岸村、胜利村



坪坝镇



坪坝镇养老服务中心




3个村:三湾村、前进村、聚马村



沿河乡



沿河乡养老服务中心




4个村:联坪村、迎红村、文丰村、柏树村



咸宜镇



咸宜镇养老服务中心




2个村:明月村、中六村



鸡鸣乡



鸡鸣乡养老服务中心



鸡鸣社区

3个村:灯梁村、双坪村、祝乐村



周溪乡



周溪乡养老服务中心




5个村:凉风村、大榜村、青坪村、六坪村、龙丰村



蓼子乡




蓼子乡养老服务中心

桃园社区



10个村:天池村、骑龙村、金寨村、梨坪村、当阳村、明安村、穴沱村、中心村、茶林村、新开村


明中乡




明中乡养老服务中心

双利社区



5个村:柳家村、云燕村、木瓜村、金池村、四合村


庙坝镇




庙坝镇养老服务中心




3个村:关内村、南坪村、罗江村


双河乡




双河乡养老服务中心




7个村:余坪村、竹元村、柳河村、硝水坝村永红村、店坪村、天星村


治平乡




治平乡养老服务中心




1个村:阳河村


厚坪乡




厚坪乡养老服务中心




5个村:麻柳村、龙盘村、庙坪村、白鹤村、云峰村


岚天乡




岚天乡养老服务中心






河鱼乡




河鱼乡养老服务中心






东安镇




东安镇养老服务中心




6个村:兴隆村、新建村、黄金村、鲜花村、密水村、德安村

附件3

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光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海波县民政局局长

员:程烈彬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汪芝荣县教委副主任(挂职)

付洪政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邓道平县民政局副局长

汪盛玉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庆方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师仲超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声浩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胡尚勇县商务委党组成员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成浩县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邓道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城府办发〔2019〕204 号关于印发《城口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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