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530862/2024-00094 | [ 发文字号 ] | 城民发〔2024〕7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3 |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办法》的通知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办法》
的通知
城民发〔2024〕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城口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办法
为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促进机构与辖区政府的沟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我县《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评分办法详见《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表》(附件1) 。
二、考评对象
公办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县中心敬老院,共计23个养老机构(除北屏乡、东安镇、咸宜镇养老服务中心)。
三、考评办法
(一)年终县民政局对照附件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局班子审定得分,运营经费考核部分以此成绩计算。
(二)出现安全和廉政问题的一票否决(以县级执纪执法部门处理结果为准)。
(三)综合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运行经费考核部分不予兑现,并限期整改。
四、结果运用
(一)将公办养老机构2024年运行经费总额的50%,作为本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的基数,按100分制考核得分计算,计算对应实得运营经费考核部分。
(二)委托运营机构综合评分一年不合格的责令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收回运营权。
五、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底前。
附件:1.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表
2.养老机构满意度调查问卷
城口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考评表
机构名称 |
考评时间: |
年月日 | ||||||
床位数 |
入住人数 |
社会老人入住人数 |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得分 | ||||||
一 |
床位利用率按70%计算,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入住一名社会老人加0.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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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服务人员管理管理服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兑现报酬,是否按10:1标准配备管理服务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的一人扣0.5,没有按时兑现报酬、按标准落实人员配备的此项不得分) |
5 |
||||||
三 |
食品安全管理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1.厨房卫生不达标(发现一次扣1分);2.未严格执行留样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3.未落实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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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消防安全管理1.是否每季度开展风险隐患安全排查,应急和消防演练至少半年开展一次(5分,发现一次无记录扣1分);2.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预案(2分,发现有一项未建立扣1分);3.是否开展安全培训情况(5分,出现安全事故1次本年度不得分)。 |
12 |
||||||
五 |
与辖区政府的沟通情况(此项由辖区政府打分)1.是否主动与辖区政府汇报机构情况(10分);2.获得辖区政府支持和肯定(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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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入住院民满意度(见附件2,随机选取10名院民,做满意度调查,1项不满意扣1分)(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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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按等级评定二星级结果为满分:一星级扣5分,三星级加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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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开展敬老活动,在重要节假日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看记录、图片、简报等,少开展1次扣2分) |
8 |
||||||
合计 |
100 |
|||||||
机构负责人签字: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 |
附件2
养老机构满意度调查问卷
1. 所在机构名称: 。
2.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 在养老机构住了 年。
3. 是否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自理由谁为你提供服务?
4. 早餐吃什么?中餐、晚餐几菜几汤?能否吃的习惯?觉得吃上有啥子需要改进的?
5. 工作人员会不会打骂老人?会不会惩罚老人?有没有欺负虐待老人的现象?
6. 养老保险存折由哪个保管?(特困)一次性生活补贴是否到位,如何保管的?今年有没有新衣服、新鞋子?被子够不够厚?
7. 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满不满意?对现住的养老机构服务满意不满意?
8. 生病后会及时治疗或就医吗?在何处就医?有没有自行垫付的情况?
10.对养老机构有些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