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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2-00275 [ 发文字号 ] 城民发〔2022〕5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发布日期 ] 2022-05-28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城民发〔2022〕53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工作要求,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县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巨  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道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稀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赵稀梅兼任办公室主任。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运行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本辖区养老服务领域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研究落实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批示,及时通报重要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养老诈骗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辖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筹谋划、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在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二)排查督导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合相关部门,核查比对前期排查情况,确保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全面准确;确保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金民工程统计数据一致;确保公安、市场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部门登记管理信息,将登记未备案、未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切实做到排查对象不漏、排查内容不差、排查情况明了。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对照标准条件,科学准确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本辖区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三)信息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诈骗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由养老儿童科张瑞菊负责本辖区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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