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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1-00481 [ 发文字号 ] 城民函〔2021〕10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反馈部分养老机构百日行动安全检查问题的函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反馈部分养老机构百日行动安全检查问题的

城民函〔2021108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养老机构:

根据全市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县民政局组织力量于20216110日,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安全检查,现将检查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点排查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食药安全、灾害安全、疫情安全、服务安全、安全责任、问题整改七个方面;统一制作了安全责任公示牌90张,530日完成了安全责任公示。总体来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与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

二、主要问题

(一)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存在消防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机构留样不规范,餐饮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明,工作未着工作服同一问题多次出在不同机构,未做到同类问题举一反三。

(三)疫情防控执行不到位部分机构未实行封闭式管理;登记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疫苗接种未全覆盖;院民疫苗接种比例目前未达到50%

(四)应急预案建立不完备。已托管养老机构建立了消防救援预案,未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院民情绪疏导不到位部分机构未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对院民之间的矛盾化解、心理安慰、情绪疏导不到位。

(六)机构制度建立不完善,未严格按制度执行。新建的养老机构制度建立不完善,重要制度未上墙。部分制度建立完善的机构,未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

(七)安全责任书落实不到位。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安全责任书未按要求与辖区人民政府进行签订。

三、整改意见

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2021620日前完成已排查出的台账(详见附件)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整改情况于625日前书面函告县民政局


附件:城口县养老机构百日行动安全检查问题台账


城口县民政局

2021610

附件

城口县养老机构百日行动安全检查问题台账

序号

机构名称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备注

1

小桥流水人家

消防存在安全隐患,房间无喷淋系统,无消防报警系统

已下达消防整改通知书,按养老机构消防要求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在消防整改完成之前,暂停营业

202171日前


2

沿河乡敬老院

1.未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出人员未登记;

2.早餐未留样;

3.服务人员未着工作服;

4.无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按照疫情常态化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对需外出人员做好登记;

2.按养老机构管理要求,规范留样;

3.餐饮服务人员穿工作服;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1620日前


3

高楠镇敬老院

1.2名院民在敬老院楼顶单独生火做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服务人员未着工作服;

3.无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绝对不允许私自用火,机构尽量满足老人的饮食需求;否则,在院外实行散居。

2.餐饮服务人员穿工作服;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1620日前


4

修齐镇敬老院

部分房间电线杂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梳理电线,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2021620日前


5

东安镇敬老院

特困人员李天明,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常半夜翻墙外出。

做好其思想疏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在院外实行散居。

2021620日前


6

易和养老服务中心

1.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未上墙;

2.交接班记录、消防巡查记录不完善;

3.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未签订安全责任书;

5.食品留样不规范。

1.完善养老机构相关制度,并上墙公示;

2.按照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及消防安全记录手册标准建立本机构记录;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与街道签订安全责任书;

5.按养老机构食品管理规范进行存储、留样。

2021620日前


7

康之舟养老服务中心

1.食品未留样、未生熟分开、餐具未消毒;

2.餐饮服务人员未按要求持健康证明上岗;

3.未签订安全责任书;

4.未严格执行制度要求。

1.按养老机构食品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留样、存储、消毒;

2.餐饮服务人员立即办理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3.与街道签订安全责任书;


20216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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