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530862/2021-00320 | [ 发文字号 ] | 城民发〔2021〕6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3 |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城口县民政局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城口县民政局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民发〔2021〕62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科)、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城口县民政局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经城口县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5日
城口县民政局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落实县安委会近期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渝民[2021]91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在全县民政领域启动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行动时间
自行文之日起至8月10日
三、行动重点
(一)消防安全。重点整治机构消防责任人缺位,对职责不熟悉,消防器材操作不熟练、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违规加装防护栏和防盗门窗、消防通道不畅、消防用水不通、未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养护等问题;消防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食药安全。重点整治食物留样制度坚持不好、养老服务对象私藏药品和使用过期药品、巡查检查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灾害安全。重点整治对机构房屋质量和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情况不明、疏散逃生方案不实不细、演练质量不高且不够经常等问题。
(四)疫情安全。重点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细,未按要求开展登记管理、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等问题。
(五)政治安全。重点整治部分单位和个人政治敏锐性不强、政治防范意识弱化,反渗透措施不到位,防奸保密工作不扎实,涉密岗位违规安排非涉密工作人员等问题。
(六)舆情安全。重点整治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反应迟缓、应对不当,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问题;着力抓好网络安全、舆情监测、会商研判、妥善处置等工作。
(七)人身安全。重点整治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制度落实不好,对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不清楚、疏导措施不到位、救助不及时,导致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个人极端事件等问题。
(八)心理安全。重点整治对困难群众和服务对象心理巡诊工作开展不经常,心理疏导缺位而引起服务对象发生次生事故等问题。
(九)服务安全。重点整治养老服务、救助管理服务等安全基本规范中明确的防噎食、防烫伤、防跌倒、防坠床、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侵害等问题,着力做好服务工作。
(十)安全责任。重点整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章立制、监督检查、隐患整治、信息报送等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纠正“日排查隐患不够细、周抽查机构不够实、月通报情况不够全”的情况。
四、行动内容
(一)开展大排查
1. 科学制定“两个清单”。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两个清单”制度,根据科室实际,区分养老、殡葬、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不同类型民政服务机构的特点,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跟进指导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做好风险点识别、措施制定等相应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防止出现安全盲区。
2. 严格对单“全员排查”。业务科室要对应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肩负起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落实安全员日排查、分管责任人周排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科学制定各层级隐患排查表,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本单位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开展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要突出重大变化、特殊气候等情况下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 全面落实“日排查日报告”。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清单开展日排查日报告工作,进一步提高日排查日报告质量,坚决防止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发生。
(二)开展大整治
1. 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落实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整治资金,不得克扣挪用,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限时整改。落实防范预案,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2. 强化“三要求”。强化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重大隐患整改复查检验,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机构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复产和恢复运行。强化重大隐患整改技术支撑,要及时与专业技术第三方机构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3. 确保“全清零”。做到整治工作“全清零”,切实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整治程序,加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过程控制,严格打表推进,做到小隐患立整立改,重大隐患按程序上报处置,不得拖延不改。做到整治问题“全清零”,安全隐患整治完毕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验收,对账销号并及时上报,形成工作闭合回路。
(三)开展大执法
1. 实施“全覆盖”监管。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权范围的,应当主动加强对接,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 坚持“三部曲”执法。开展检查指导,督促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治,加强“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
3. 落实“三落实”要求。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对典型事故案例实施挂牌督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及时向司法部门移交案件线索,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组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安监办兼职工作人员履行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指导挂牌公示。要在民政服务机构公示栏、大门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责任公示牌,机构内部存在重大风险点(源)和重大隐患的,要按要求分别设置重大风险管控公示牌和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此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三)严格督查督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民政目标考核和综合评估,从5月下旬开始组织明查暗访组。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工作载体,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为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推进百日行动措施及责任分工表
2.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实施主体清单
附件1
推进百日行动措施及责任分工表
序号 |
措 施 |
内 容 |
重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安排部署 |
专题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包含10人以上机构) |
主要负责人开一次动员会,审定百日行动方案,会议必须本地区最大范围参加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李海波 |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
5月15日 |
2 |
宣传造势 |
1.每个民政服务机构张贴三条以上标语; 2.争取报纸、杂志、多媒体平台每日一条新闻或工作动态。 |
养老与儿童福利科就县内养老服务机构每日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梳理,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各级报送 |
养老与儿童福利科、办公室 |
邓道平 |
袁莉 卢姗姗 陈炳炎 |
5月20日 |
3 |
责任到人 |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工艺、重大隐患和重大地灾点,都要明确行政区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三个责任人”,上榜公示、公开监督。 |
1.有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隐患的单位。 2.临河临谷的民政服务机构 3.周边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机构 4.地处林区的陵园墓园、民政服务机构 5.有在建工程的民政服务机构 |
县内各级民政部门、 各民政服务机构 |
邓道平 杨泽 |
袁莉、卢姗姗、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 |
5月20日 |
4 |
尽职尽责 |
1.各级民政部门做到“日周月”监管执法; 2.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 |
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务实开展班组日排查、科室周排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月排查。 |
县内各级民政部门、 各民政服务机构 |
李海波 邓道平 杨泽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
8月上旬 |
5 |
督查警示 |
建立联合督查组,每月开展百日行动督查。 |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曝光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李海波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
8月上旬 |
6 |
严格执法 |
在执法清零的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 |
重点监管全覆盖对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依法严肃追究、从重处罚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邓道平 杨泽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
8月上旬 |
7 |
群众举报 |
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内容、标明举报奖金,积极发动群众。 |
广泛宣传搞事群众举报电话,依法公开处理结果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邓道平 |
陈炳炎 |
8月上旬 |
8 |
诚信管理 |
将事故责任单位和突出违法行为,纳入政府诚信管理平台。 |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突出违法行为,纳入政府诚信管理平台,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三次一般事故或瞒报事故的单位,一律上“黑名单。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邓道平 杨泽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
8月上旬 |
9 |
节点“五在” |
按照“五在”要求,加强督导检查。 |
6月20日—7月10日是“七一”集中庆祝活动期间,各级民政部门监管干部、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厅级领导在片区、处级领导在区县、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机构负责人在单位。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李海波 邓道平 杨泽 |
各级民政部门监管干部、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
6月20日至 7月10 日 |
10 |
专家服务 |
接受专家的培训和诊断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 |
主动接受各级专家提供的技术支撑保障,严防不懂、不会、 盲目操作、盲目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
邓道平 杨泽 |
陈炳炎 |
8月上旬 |
附件2
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实施主体清单
序号 |
区县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备注 |
1 |
乡镇街道敬老院 |
高观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高观镇施礼村1组 |
|
2 |
修齐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修齐镇兴盛街45号附1号 |
| |
3 |
咸宜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咸宜镇朝阳街26号 |
| |
4 |
庙坝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庙坝镇石兴村20组 |
| |
5 |
巴山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巴山镇仁河路174号 |
| |
6 |
复兴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太和社区7组 |
| |
7 |
东安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东安镇仁河社区1社 |
| |
8 |
坪坝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坪坝镇光明村3组 |
| |
9 |
双河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双河乡厚朴园村移民点 |
| |
10 |
明通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平安村6社 |
| |
11 |
高燕镇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国丰村 |
| |
12 |
蓼子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蓼子乡桃园社区 |
| |
13 |
北屏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北屏乡太坪村8组 |
| |
14 |
高楠镇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高楠镇场镇 |
| |
15 |
河鱼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赵家沟 |
| |
16 |
厚坪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厚坪乡红色村二组 |
| |
17 |
鸡鸣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鸡鸣乡迎宾路 |
| |
18 |
岚天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岚天乡岚溪村2组107号 |
| |
19 |
明中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明中乡双利村一社 |
| |
20 |
沿河乡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沿河乡红岩村1组 |
| |
21 |
治平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治平乡惠民社区 |
| |
22 |
周溪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周溪乡三元村1组 |
| |
23 |
左岚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左岚乡大坝村一组 |
| |
24 |
龙田乡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龙田乡四湾村3组 |
| |
25 |
县级民政服务机构 |
葛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重庆市城口县任河一路56号 |
|
26 |
小桥流水养老度假中心 |
重庆市城口县沿河乡文丰村 |
| |
27 |
城口县中心敬老院 |
重庆市城口县北屏乡苍坪村1组 |
| |
28 |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 |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东方红社区 |
| |
29 |
|
城口县救助管理站 |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大街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