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0082850H/2020-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9 |
城口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城口县民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经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城委办发〔2019〕20号)批准, 设立城口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审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6个科室;下设城口县婚姻登记处、城口县殡葬管理所、城口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城口县救助管理站等4个参公及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共计21人,退休职工2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目前单位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单位将以前的优抚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以及医疗救助的职能职责已划转至新部门,本单位减少优抚安置科及救灾科。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财政账务2019年只调整当年预算数,将划转出本单位的相关资金划转入新单位。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四是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五是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城口县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552.71万元,支出总计7,552.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2.62万元、下降21.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资金、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划转入新部门。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98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88万元,下降17.41%,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9.61万元,占99.80%;其他收入10.12万元,占0.20%。年初结转和结余2,562.99万元。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466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04万元,占12.84%;项目支出4066.48万元,占87.16%。其中:基本支出599.04万元,占12.84%;项目支出4,066.48万元,占87.1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8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20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年底安排的社区养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资金暂未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68.3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12.89万元,下降20.83%。主要原因是构改革,将优抚安置资金、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划转入新部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2.98万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资金、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划转入新部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37万元,下降12.0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资金、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划转入新部门。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7.99万元,下降32.64%。主要原因是构改革,将优抚安置资金、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划转入新部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8.80万元,下降14.83%。主要原因是构改革,将优抚安置资金、救灾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划转入新部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6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43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年底安排的社区养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资金暂未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09万元,占3.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00万元,增长6,220.10%,主要原因增加殡葬服务中心非税收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75.97万元,占95.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5.09万元,下降18.2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优抚相关经费,机构改革后,该部分经费划入退役军人事务局。
(3)卫生健康支出26.64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上涨。
(4)农林水支出7.78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扶贫资金,主要用于驻村干部相关补贴的费用无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32.55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万元,增长24.76%,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住房公积金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5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乡镇街道支出以前年度结余的民政救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01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公用经费75.45万元,公用经费7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40万元,下降58.52%,公用经费的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劳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培训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4.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6.08万元。本年收入65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80万元,增长260.88%,主要原因是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资金年底才安排,暂未实现支出。本年支出47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00万元,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资金年底才安排,暂未实现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27.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决算有所下降,较预算数上升原因为本年车辆发生大修。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出国费用。
2.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2019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低保核查、民政特困救助等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2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车辆本年度发生修理费。公务接待费2.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县外及市上因公到我县的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33.7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35.7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5批次,30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4.1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劳务费、网络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02万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02万元,占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重点对1个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民生工作落实到位,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民政对象总体满意,无越级上访、集访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 |
联系人 |
黄婷婷 023-59224393 | |||
主管部门 |
城口县民政局 |
预算单位 |
城口县民政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350 |
350 |
350 |
100% |
/ | |
其中:市级支出 |
0 |
0 |
0 |
/ | ||
补助区县 |
350 |
350 |
35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用于改善我县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维修维护敬老院设施设备;发展县殡葬事业;集中供养全县贫困失能人员 |
1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资金执行率 |
% |
100% |
100% |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 | ||
资金使用时效性 |
% |
100% |
100% |
/ | ||
群众满意度 |
% |
100% |
100% |
/ | ||
其他说明 |
该项目主要包含龙田乡仓房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高楠镇方斗坪村便民服务中心维修、岚天乡敬老院扩建、咸宜镇中心敬老院设施设备购置、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专用车购置、全县贫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 |
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350万元,已经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350万元已经全部支出,二是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支出后,对我县殡葬发展、社区建设以及困难群众救助有明显的改善,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婷婷 联系电话:023-59224393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城口县民政局 | 2019年度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979.6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2.09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经营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10.12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80.97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6.64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7.78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2.55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0.35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475.14 | ||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4,989.73 | 本年支出合计 | 4,665.5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562.9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887.19 |
总计 | 7,552.71 | 总计 | 7,552.71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