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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城民发〔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城口县跑步协会的批复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城口县中医药学会的批复

城民发〔202432

城口县中医药学会:

你会筹备组关于申请成立城口县中医药学会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登记。

一、业务主管单位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

二、业务范围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

(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

(四)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权益,为会员提供交流、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

(五)按照规定经批准,评选和奖励优秀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中医药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技和人才评价,发现、评选、推荐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中医药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六)开展与市级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市级有关组织、学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促进中医药人才的资格互认工作;

(七)加强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八)加强对中医药学术期刊的管理,提升期刊品牌和影响力,促进期刊在学术交流、学科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九)做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工作,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

应于每年6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积极开展活动,并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城口县民政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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