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530862/2023-00198 | [ 发文字号 ] | 城民发〔2023〕13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8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9 |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城口县咸宜镇明月村等互助资金协会注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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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12-18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9 |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城口县咸宜镇明月村等互助资金协会注销的批复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城口县咸宜镇明月村等互助资金协会注销的批复
城民发〔2023〕137号
城口县咸宜镇人民政府 :
你乡报来的城口县咸宜镇明月村、中六村、双丰村互助资金协会注销登记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社会团体组织注销手续完善,程序合法,同意城口县咸宜镇明月村、中六村、双丰村互助资金协会注销登记。
该社会团体组织注销登记后,即终止一切活动,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印章同时废止,并及时到银行、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城口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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