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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高观镇中心敬老院改造维修

日期:2024-01-02

城口县民政局

高观镇中心敬老院改造维修

工程公开比价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城口县高观镇中心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已经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高观镇中心敬老院改造维修工程立项及投资概算的批复》(城发改委发〔2023〕7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口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的施工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价,特邀请有意向公司参与活动。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高观镇中心敬老院

2.2工程规模:改造维修工程项目改造面积2176.69㎡,主要含维修卫生间58间、拆除卫生间天棚、墙面、地面砖、更换污水管、卫生间洁具拆除、新增两个卫生间、300*300防滑砖216㎡、300*600釉面砖866.85㎡、楼地面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216㎡、墙面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671.37㎡、300*300铝扣板吊顶216㎡、石膏板吊顶523.26㎡、内墙无机涂料3401.49㎡、天棚喷刷涂料1594.84㎡、屋面雨篷396㎡、花岗岩地面47.17㎡、新建保安室一个、更换水龙头、更换室外栏杆、大门、凉亭维修、厕所给排水、电气及其他零星维修。

3.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3.1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4.承包商资格和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4.1报名参与公开比价活动的承包商必须是红名单企业

4.2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4.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三级及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3信用承诺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6承诺)。

4.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标后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建设法定职责,不得随意更换,如果更换,招标人将书面报告监督部门并做相关处理。

4.5其他人员要求

4.5.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负责相关建设项目技术管理职责。

4.5.2主要管理人员:

由参与比价的承包商承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备人员。中选后将管理人员名单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提交业主单位。

4.5.3授权代理人

若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4.6被确定为承包商后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取消其承包商资格,按相关法律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发包价和合同签订:

5.1本工程项目发包限价为99.8万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元)。中选承包商和项目业主必须按中标价签订承包合同。

5.2项目业主和中选承包商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范本签订,并且合同条款不得背离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5.3因中选承包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选。

6.相关资料的获取:

工程量清单、图纸和合同范本的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4日在城口县民政局获取。

7.投标报价: 

7.1 投标人应结合计价原则,根据项目情况、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行填报投标函中的工程总价。

7.2  发布了工程量清单项目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2.1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7.2.2投标人应按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

7.2.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x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7.2.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7.3总报价和清单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

8.结算原则(采用清单报价的必须选用方式二)

方式一

结算总价=合同价+增加工程价款-减少工程价款

方式二

结算总价=合同价+增加工程量*综合单价-减少工程量*投标报价

9.现场提供响应资料内容、装订及份数:

9.1现场提供资料:

9.1.1响应资料封面(格式1);

9.1.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1.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2);

9.1.5授权委托书(格式3);

9.1.6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书(格式4);

9.1.7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承诺书(格式5);

9.1.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6);

9.1.9投标函(格式7)

9.1.10技术负责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基本情况(格式8)

9.1.11技术等人员相关证书

9.1.12清单报价表;

9.1.12其他资料。

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不符合要求不予签订合同。

9.2资料装订要求:按以上资料目录装订成册;

9.3响应资料分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

10.发包活动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11.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11.2公开比选地点:城口县民政局10楼会议室。

12.择优确定承包商办法:

12.1评标办法

本项目比选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2评审方法

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列出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投标报价相等的投标人中进行随机抽取,按抽出顺序的先后依次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12.3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4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后,报党委(组、工委)会审定。

13.现场会:

13.1现场会由发包人组织。承包商委派人员凭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会,参加现场会的人员应当提前进入会场等待,并遵守会场纪律。

13.2程序:

①宣布会场纪律;

②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人员姓名;

③公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参加发包活动的响应承包商名单;

④核验参加现场会的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核验身份不合格的,不予参加发包活动。

⑤发包人审核参与项目发包响应的承包商企业资质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公告要求;

⑥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按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供应商;

⑦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⑧开标结束。

14.中选通知书:

项目业主应当在城口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拟承包商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1天。公示期结束后,项目业主应发出中选通知书。

15.响应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发包活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6.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

16.1异议答复:

项目业主:  城口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电话:023-59222356

16.2投诉处理:

行业监督部门:  城口县民政局   电话:023-592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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