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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09


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复函


城林业函〔2024〕67号


蒲以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药材种植的工作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县以深入推进“大巴山药谷”建设为抓手,聚焦优势资源禀赋,坚持大品种带动、规模化发展原则,累计建成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187个,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8万亩,全力推动现代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您提出的“加紧人才培养、建立中药材质量安全检测控制中心”等建议,与我县推动现代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高度契合,我县正采取多种举措推动中药材种植。

一、持续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充分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鲁渝农业科技巡回服务团专家队伍,持续加强中药产业专业人才培养,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指导等方式,帮带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产业发展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10人,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带,培养一批留得住、干得好的本地技术骨干5人。

二、建立中药材质量管控体系

制定出台《城口县中药产业扶持办法》,健全完善从种源、到种植、加工、销售的全链条、全环节、全方位的普惠性政策体系,每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达5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2亿元。争取市药监局支持,在全市率先出台《城口县中药材GAP创建实施方案(2023—2025年)》《城口县中药材GAP基地创建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政策文件,明确19个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GAP创建,每年安排奖励扶持资金200万元,引导市场主体争先创建,源头保障中药材品质。建成数字中药GAP基地管理云平台“一舱两端”(中药材GAP数据驾驶舱、数字GAP基地管理及质量追溯端、GAP基地评价管理端),建立中药材从种源到产品的全过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
    三、扎实做好种植技术指导

组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鲁渝农业科技巡回服务团专家队伍、市中药研究院大巴山分院、县中药材产业专班、本土技术骨干等专业人员,定期深入村(社区)开展中药材种植知识培训,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发放《箭叶淫羊藿生产技术规范》《城口县淫羊藿种植基地验收标准与方法》等技术资料1000余份,及时为农户答疑解惑,解决种植面临的技术难题,全面提高中药材质量。

四、全面强化种植基地管理

一是依托数字中药GAP基地管理云平台“一舱两端”,对中药材种源到产品的全过程、全流程质量严格把关,规避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财务损失风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等3个文件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80号),按照《城口县2024年中药产业扶持办法》规定,对规范化种植道地特色中药材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等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并给予一定保费补贴,切实减轻种植户的经济压力和降低财务损失。

五、基本构建产业化联合体

坚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基地为中心,健全龙头企业带动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并推行“龙头企业+一般市场主体+农户”的生产组织体系。强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组织带动作用,龙头企业市场开拓作用,采取股份联合等多种联合方式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强中药材生产销售体系建设,推行“定制化生产、订单化销售”模式,建立订单种植、托管种植、保底价收购等模式,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药材种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实现与农户长效利益联结。累计培育产业化联合体5个,规上工业企业2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带动全县45%以上农户增收。

此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刘欢、刘志慧
    联系电话:18996619630、15310959008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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