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复函
城林业函(2023)64号
龙世权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协同推进全链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我县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成果,我县建立了城口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开展了“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吸取您所提宝贵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一、全面排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的积极作用,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护林管护范围内,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划片分包”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清理辖区内各类鸟网、套夹、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消除威胁野生动物种群的安全隐患。二是定期对辖区内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野生动物管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强调依法依规合理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等工作,严禁收受、利用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三是正在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划拨专项资金,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二、多措并举,加强执法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我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网信办等部门对全县农贸市场、酒店、饭店、农家乐、超市等场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严禁非法食用、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执法效能,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动全县群众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形成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2020年以来,我县累计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64件,其中县林业局查处行政案件5件、县公安局与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联合查处刑事案件59件。
三、创新方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守护青山”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人流量多的广场等场所,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县形成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森林防火巡查巡护,通过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乡镇、村社移动播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效果,让偏远地区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尽知尽晓。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运用县广电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城口手机报、掌上城口等媒体,曝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案例,同时抢抓重要时间节点,与融媒体中心合作拍摄林业普法小视频,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下一步,我局将深入乡镇、村社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让野生动植物保护思想进一步深入民心,让老百姓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不乱捕滥挖、禁食野生动物等文明行为。
四、积极救助,开展野生动物调查。一是积极救助野生动物,及时处理群众提供的野生动物求助讯息,救护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二是正在争取市级资金,组织开展全县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调查,根据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研究制定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方案、保护和禁食名录,为规范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遵循。
五、勇于探索,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2021年9月,我县率先在重庆市内试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赔偿的野生动物为熊、野猪,一年来,成功理赔野生动物致害449件,理赔金额160851.11元。目前,2023年保险已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023年保险将猕猴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保险赔付范围,降低免赔标准至100元。通过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实施,野生动物致害由保险公司直接理赔,有效的减少了受害农户的经济损失,缓解了农民生产活动与野生动物保护间的矛盾,更有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感谢您对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工作,监督指导我们推进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于兰
联系电话:158237635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