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城林业函(2021)143号
饶东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周边近山森林资源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周边近山森林既是县城的生态屏障,也是城市居民工余时间休闲娱乐的后花园。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影响,森林资源呈现出整体(外观)效果好,局部效果差;林内效果好,林缘效果差;绿化效果好,景观效果差等特点,现有森林资源不能满足人们需求。提升城周森林质量、打造城市森林景观显得更加重要,也更为紧迫。您提出的提质增效建议意见与我们实施城口县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软环境的思路高度一致,我局深表感谢。也为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关于由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牵头,建立绿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的问题。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于2018年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国土房管局(现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已合并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旅游局(现为县文化旅游委)、县自保局(现为自保管理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各部门配合工作开展。二是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人士的意见建议,启动了城周森林质量提升、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委托具有技术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城周森林质量提升、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3个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送县上领导审定通过。同时,已将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工程概算及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概算提交县发展和改革委审查并通过。三是为顺利推进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建设,县政府召集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葛城街道办、电信、国家电网、交巡警、桂花井社区等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专题会,建立了绿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目前,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已完成花草苗木栽植,项目进入后期管养阶段。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项目已启动施工程序,预计2021年12月末完成建设任务。
二、关于加强对绿化树种选择的问题。2021年,我县按照国家、市上科学造林的工作要求,在规划设计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项目绿化方案时,选择枫香、楠木、香樟、柿树、桂花、连香、银杏等乡土、珍贵、抗逆性强且耐严寒的常绿和色叶乔木对县城周边近山的森林进行质量提升,增强森林生态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森林景观的美化、靓化将进一步满足城市居民精神生态的需求和社会环境生态的需求,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
三、关于严把苗木质量关、严把造林质量关的问题。一是县林业局按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苗木质量标准,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实行种苗一签两证制,即“苗木标签”、“苗木质量检验证”和“植物产地检疫证”,确保绿化苗木质量。二是县林业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要求,对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项目等绿化工程,深入实地进行造林指导和质量督查,对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严格组织造林施工,提升工程质量。
四、关于加强绿化工程后期管护的问题。一是县林业局在组织实施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项目等绿化工程时,要求施工方在绿化苗木种植完成后,以合同约定方式对已栽花草苗木实行1-3年的养护期,采取浇水、补植、抚育等方法促进苗木成活、生长,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二是在绿化工程养护期后,全面建立起县、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将管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实现城周近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促进市民生活及休闲环境质量提升,增加市民幸福获得感。
县城周边近山森林通过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红军公园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城口县建城区风景林建设项目3个绿化工程实施及管护责任的层层落实,将在未来建成山上绿树成荫、山中鸟语花香、山下车水马龙和人杰地灵的盆景山城。
此复函已经江成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谢敏
联系电话:1389625773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