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3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 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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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国代表:
你提出《关于巴山国家湖湿地公园保护和适度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由国家林业局正式发文命名,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国家级自然公园规划是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的基本依据”,而《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3-2020)》已于2020年到期。为了进一步协调好巴山湖保护与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需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以及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函》(渝林函〔2025〕208号),经多方征求意见,对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分区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化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同意后,我局将针对调整后的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启动总体规划编制,届时,将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充分考虑巴山湖及其周边的整体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系人:于兰
联系电话:158237635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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