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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3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 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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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国代表:

你提出《关于巴山国家湖湿地公园保护和适度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由国家林业局正式发文命名,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国家级自然公园规划是国家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的基本依据,而《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32020)》已于2020年到期。为了进一步协调好巴山湖保护与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需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以及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函》(渝林函〔2025208号),经多方征求意见,对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分区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化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同意后,我局将针对调整后的重庆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启动总体规划编制,届时,将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充分考虑巴山湖及其周边的整体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系人:于兰

联系电话:158237635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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