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林业函(2023)67号
吴昌念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设“大巴山猕猴”科普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分布猕猴为灵长目猴亚科猕猴属动物猕猴(学名:Macaca mulatta),在2021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猕猴喜群居,活动范围大,性情躁动时爱举石掷人,具有攻击性。近年来,由于保护力度加大、野生动物管理的逐步规范等,野生猕猴数量呈上升趋势,多地均有猕猴致害骚扰居民的消息,如四川峨眉山猕猴抢游客背包、袭击游客等。2021年—2022年间,我县一只猕猴在葛城街道桂花井社区、东方红二村、龙田乡卫星村等多地致害,4月19日,在卫星村将一3岁女孩拖至小路对面,一度引起是社会舆论广泛关注。鉴于此,不建议近距离观察、亲身投喂,以免造成抢游客背包、袭击游客等致害情况发生,而且圈养猕猴难度较大,难以建成其适宜的生存环境,对此,建设“大巴山猕猴”科普基地不现实。
此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于兰
联系电话:158237635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