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林业函(2022)81号
熬长龙代表: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林业工作特别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将木瓜纳入中药材产业扶持的建议》收悉,县林业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木瓜产业发展。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木瓜纳入中药材产业扶持
2002年周溪乡利用退耕还林机遇,着力推进木瓜产业发展。前期通过退耕还林已栽植了一定规模的木瓜,当前因土地政策及木瓜产品市场等因素,产业发展受限,因此无专项政策继续扶持,故通过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对现有木瓜资源开展低效林改造和管护试点。2019年,在明通镇建设木瓜示范基地45亩,2022年在周溪乡试点开展木瓜技改管护500亩。下一步,县林业局将通过森林抚育项目覆盖、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对品种改良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采取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林农自主参与抚育管护和技术改造,从而推动木瓜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关于积极拓宽销售渠道
为拓宽木瓜销售渠道,县林业局积极协调天宝药业对其进行收购,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销售渠道。下一步,县林业局将持续统筹协调,拓宽销售渠道,确保木瓜“不滞销”。
此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田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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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