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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

  • 日期: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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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1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现将2026年度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及时分解到村社,落实到户,确保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兑现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6年度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补偿对象,精准核实面积

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是非国有公益林(天然林)的自主管护费。2026年我县非国有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155.56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142.24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25.22万亩。

三、细化林地分类,分类开展直补

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经镇乡核实,全县非国有国家公益林155.54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25.2万亩,本次按16元/亩直补到户,共计补偿资金2891.34万元;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来源市级资金,核实后全县非国有地方公益林141.79万亩,本次按12.8元/亩直补到户,共计补偿资金1814.94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见附表。

四、严格落实政策,确保资金到位

各镇乡(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按分配计划落实生态补偿补助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和程序到位。一是各镇乡(街道)要精准测算各类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面积,与林农签订《城口县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合同》;二是再次全面核对林农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一卡通银行卡号),确保准确无误;三是慎重处理权属问题,对总面积大于等于100亩的生态补偿补助,需对林权权益人的林权证明备案存档,面积调整结果必须公开公示,防止出现新的社会矛盾。过程中,如有遗留问题,各镇乡(街道)要监督、指导村(社区)、村民小组严格按补偿程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确保林农利益不受侵害。

城口县林业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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