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申报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2004-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接续补助直补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3号)的要求,为维护广大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经县林业局2024年6月4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按照直补资金兑现程序兑现城口县2024年度 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3180万元以及2004——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接续补助资金94万元,现将2024年度退耕还林直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0日。
二、申报范围及内容
(一)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2024年申报,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已全部到期,现按程序兑现2024年度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100元/亩•年。
(二)2004——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接续补助。
为进一步保障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国家列出专项资金,对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进行接续补助,本次申报2004——2006年间实施的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助标准为20元/亩•年。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规定:“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现金补助原则上发放给原土地承包权人,流转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按合同约定发放”。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国家五部委的政策规定,若涉及大户申报享受延期补助的,必须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上报申报资料时,请将研究决定会议记录、大户申报表及公示照片报县林业局退耕办备案。
(二)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村级张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的发生,严禁分配不公,严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及公示公开走过场。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要将补贴申报明细(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在村社、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和补贴发放明细(包含补贴事项、补贴对象、所在村社、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要素的实际发放明细)通过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相关信息留存村(居)委会供退耕户随时查阅。
(三)切实抓好成果巩固。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退耕还林工作实际,一要督促退耕户履行管护义务及退耕还林合同中明确的义务;二要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退耕还林资源属地管理责任,严防非法破坏退耕还林资源的问题发生;三要积极配合支持实施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
(四)按期上报申报资料。一是附表所列申报表格式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表内计量单位,“亩”、“元”保留两位小数。二是申报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纸质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档报县林业局退耕办。三是请各乡镇(街道)依照文件要求,务必在8月5日前完成补助资金申报表报送。四是各乡镇(街道)要将“一卡通”信息核实精准、及时纠错、日常监管等工作常抓不懈,确保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和第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接续补助资金及时兑付到退耕农户。
附件:1.城口县2015——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2024年度直接补贴退耕户申报表模板
2.城口县2004——2006年第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接续补助2024年度直接补贴退耕户申报表模板
城口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