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335Q/2023-00043 | [ 发文字号 ] | 无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5 |
城口县林业局2023年关于城口县果然好土特产经营部违法使用林地案的行政处罚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实施结果
[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335Q/2023-00043 | [ 发文字号 ] | 无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5 |
城口县林业局2023年关于城口县果然好土特产经营部违法使用林地案的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1 |
城林罚决字[2023]第16号 |
城口县果然好土特产经营部违法使用林地案 |
城口县果然好土特产经营部于2023年2月起,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城口县龙田乡团堡村6组(小地名:窝坑)处,修建养猪场占用损毁林地。经鉴定,占用损毁林地面积为759.8平方米,其中地类为乔木林地667.01平方米,未成林造林地92.79平方米,林种为特种用途林667.01平方米、经济林92.79平方米。 |
1.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59386.76元(大写:伍万玖仟叁佰捌拾陆元柒角陆分) |
城口县林业局 |
2023年10月19日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22637(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