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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移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喉拟水龟

日期:2025-03-27

3月23日,巴山镇几名小朋友在河滩玩耍时捡到一只大乌龟,随后将其交至巴山镇派出所。经专家鉴定,该乌龟为黄喉拟水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重庆市内没有天然分布,不能野外放生。为给其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3月24日,县林业局联系并协助万州西山动物园,对其进行了收容。


近年来,县林业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救助野生动物30余只(头),移交万州西山动物园3只(头),移交重庆市动物园2只(头)。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放生野生动物前要了解野生动物生活习性、生存环境、放生地是否为天然分布区,最好在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放生活动;发现落单的幼兽、幼鸟,不要挪太远,将其移到安全地带即可;如发现野生动物受伤或确需救助,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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