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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4.3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06

城教函〔2024133

同意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4.34号提案的复函

朱小莲委员:

您提出《关于改善我县城区小学午睡硬件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您的建议很好,我委高度重视,为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着力解决关于改善我县城区小学午睡硬件设施的建议问题。

2021330日由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学生必要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我县大部分中学属于寄宿制学校,学校有专门的学生宿舍,午睡基本能得到满足。而受条件所限,大部分小学的学生只能趴睡午休。长期趴睡不但无法保障学生睡眠质量,还会对手、颈、面、肺、脊等身体发育带来影响。为了让学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政府应该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午睡环境。

委员提的建议非常好,确实城区的走读生每天没有休息好,对以后的身体会有影响。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全县中小学的实际情况进行摸底,采取不同的方式逐年解决我县城区小学午睡硬件设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真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能睿

联系电话:1359479230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624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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