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教函〔2024〕112号
同意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冉远竹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校外事务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您的建议很好,我委高度重视,为此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开发“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一件事,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2024年3月18日,“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一件事三张清单”通过县数建办审核,3月25日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审核,4月15日通过市级专题组审核,5月17日通过市大数据发展局查重,目前正在市专班论证审核中。“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一件事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一、入校前需求整合
(一)建立准入机制。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负面清单,将16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入校社会事务纳入负面清单,对纳入负面清单的社会事务,教育主管部门拒绝准入。
(二)统筹入校需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入校部门及社会团体入校需求和学校育人入校需求,建立入校需求数据仓,部门入校资料多部门参与核对,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监管,由智能客服进行派发、评价,实现资源入校管理统一化、智能化、机制化、系统化。
(三)实现数据共享。将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系统纳入应用,有入校需求的部门在应用中可直接调取学校、学生相关信息,减少入校次数;将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等多部门的相关数据系统纳入应用,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入校。
二、入校中审批监管
(一)加强资料审核。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平台,提前审核入校事务资料,既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又提升事务实效性。
(二)整合入校事务。教育主管部门将部门入校事务进行整合,采取多部门“组团”入校、“一次入校多事办结”的方式,将宣传类、活动类等入校活动打造成精品,开启应用直播,“同一事务多校共享”,减轻学校负担,同时增强育人效果。
(三)强化事务监管。采取学校现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监管的方式,保障社会事务进校园开展主题活动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三、入校后总结优化
(一)加强评价反馈。入校事务主管部门接受学校线上评价反馈,自动生成评价报告。
(二)事务总结优化。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应用平台将入校事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晾晒,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开展数据库,促进行业主管部门总结改进,使社会事务进校园育人效果不断优化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真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汪芝荣
联系电话:1899669277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复兴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