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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9-06

城教函〔2024107

同意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张琴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县实验小学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您的建议很好,我委高度重视,为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着力解决我县学校师生的供暖问题。

2015年,县教委根据相关要求,对全县海拔在800米以上的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实施“暖冬计划”;对新建的城口县育才中学校已由中燃集团在教室安装了地暖,并于2024年冬季投入使用。由于城口县城区学校海拔低于800米,未进入“暖冬计划”实施范围。但为了解决孩子们的取暖问题,各学校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及时做好学校校舍、门窗的维修;二是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三是增加孩子们的课间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四是积极协调,多方筹集资金,力争解决实验小学低学段学生的冬季保暖问题。

20214月,县政府引进“中燃集团”拟对我县各中小学提供集中供暖。目前,已完成城区学校的建设方案。20243月又多次组织城区学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但由于建设资金和后期运行费用财政无力解决,学校也不能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该项目暂未启动实施。县教委已向县上请示汇报,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资金,力争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学生取暖问题,进而向全县推广实施,解决我县师生的取暖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真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能睿

联系电话:1359479230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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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绿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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