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县进修校: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的意义
评价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体现课改理念、符合时代要求、科学规范的多元评价机制,有利于转变学校干部教师的教育观念,调动学生主动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特长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原则
坚持发展性原则,注重学生的发展和变化,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坚持客观性原则,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反映学生的真实状况;坚持诚信原则,做到评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加强公示、监督、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范围时间
(一)全县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应参加综合素质评价。
(二)时间要求
2018年5月18日前各校完成综合素质评价,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上报。
联系人:张良松 13896953389
邮 箱:510477429@qq.com
四、组织管理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评价程序较多,特别是逐步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毕业及高中招生中的作用后,评价结果会更加受到关注,为此,各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县教委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
各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做好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等。
班级评价小组要以班主任为组长,吸收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负责对班级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写出综合性评语。
(二)强化管理、建立制度
各校要建立健全评价工作制度,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客观、规范,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有效。
1.建立公示制度。各校要通过报纸、广播、黑板报、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开展评价的各个阶段,对评价方案、评价小组成员名单、评价方法、内容、程序、结果等进行公示,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
2.建立诚信制度。建立健全诚信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强学生的“诚实守信”道德教育,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学校教师评价小组的建立要通过公开选举、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方式产生,评价小组实行诚信承诺责任制,签署诚信承诺责任书,建立评价小组人员的诚信档案,提高评价小组人员的诚信度。
3.建立监督、申诉制度。成立校级和县级仲裁委员会,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控和结果的审核,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和核实,纠正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评价的透明和公正。县教委举报电话:59220081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评价过程中,各校要及时发现、认真处理、纠正评价中出现的各种错误和违规行为。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县教委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升学录取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取消学生学籍。
(三)规范程序,精心实施
1.各校要认真制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好学校干部、教师、学生的培训工作,明确评价标准、要求、方法,做好思想和工作上的准备。
2.各校要在开展评价工作之前,对学生学籍进行一次审核清理和录入工作(excel格式),并对综合素质评价软件进行检查、调试、学籍倒入等,做好评价前的基础工作。
3.各校要按照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任科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班主任评语、班主任审核、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等环节依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不得走过场,省略评价环节或随意给出评价结果。
(四)广泛宣传,确保稳定
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和广大家长阐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作用和评价方法,得到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接受社会的监督,听取社会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更趋完善。
附件:1.重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2.重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细目表
3.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和结果呈现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