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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中小学整体创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的通知

日期:2021-04-10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督导责任区:

《城口县中小学整体创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已经县教委第77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城口县中小学整体创建书法教育

特色学校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中小学生书法艺术修养,在中小学全面开展书法教育整体创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特拟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文件要求,以落实书法课程为重点,以创建县、市书法艺术学校为抓手,以提高学生书法素养为目标,整体提高我县书法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各中小学书法课程全面落实、书法教师专职专业全面落地、学生的书法素养全面提高,爱书法学书法在各中小学蔚然成风,建成县级书法教育合格学校38所,县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20所,市级书法艺术学校10-15所,其中名校1所,示范校2-3,特色校3-5所,实验校5-8所。

具体目标是:

从2021年春季开始,全面启动全县中小学整体创建书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力争到2021年底,县级合格书法学校达到60%,县级书法特色学校5所,市级书法艺术学校3所,其中特色校1所,实验校2所。

到2022年底,力争在已完成目标的基础上,县级书法合格达到100%,县级书法特色学校达到10所,市级书法艺术学校5所,其中特色校1所,实验校4所。

到2023年底,力争全县各中小学书法教育取得初步成效,学生参加各级书法比赛有10人获得市级等级奖,有3人以上获得全国等级奖,县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达到15所,市级书法艺术学校8所,其中示范校1,特色校3所,实验校4所。

到2024年底,力争书法教育成效进一步凸显,学生参加全国、市级比赛的频次和获奖的人数大幅度增加,有50人次获得市级等级奖,有10人次获得国家级等级奖,有15所学校成为县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市级书法艺术学校10所,其中名校1所,示范校2所,特色校3所,实验校4所。

到2025年底,力争书法教育成效完全显现,全县学生书法整体水平大幅提高,学生参加国内各种书法比赛的频次和获奖次数更多,有10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有20人次活的国家级等级奖,书法教育成为城口教育特色,有20所学校成为县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市级书法艺术学校13所,其中名校1所,示范校3所,特色校3所,实验校6所。

三、主要行动

(一)课堂教育行动

从2021年春季开始,全面落实书法教育进课堂行动,各中小学全部按照重庆市教学计划开足书法课程。各学校要根据书法教育特点和班级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书法教学计划,小学1-2年级以硬笔教学为主,3-9年级以软笔教学为主。各学校要根据课程需要选择合适的教材,教材以《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遴选教材或选择临摹范本,授课内容以楷书(小楷、唐楷、魏碑)为主,兼修篆书、隶书、行书等书体,以临摹为主,创临结合。要注重培养学生书法审美能力,了解汉字发展历史,以及文字演变的规律性知识。各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确保课程落到实处。

(二)师资建设行动

县教委组织人事科要逐步招录书法专业教师,培育并组建书法名师工作室,要建立和完善书法教师聘用、管理、激励制度,鼓励教师从事书法教学。县教师进修校要配齐配强专(兼)职教研员,依托县内外书法协会、教研机构等开展书法教师培训,每学期举办至少一次书法教学培训班。各学校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安排专人从事书法教学,要为书法教师培训提供平台和保障,要组织书法教师外出培训访学,增加书法教师的阅历,提高教师的书法水平和执教能力;要将教师的“三笔字”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督促教师写好“三笔字”,确保教师“三笔字”人人过关。

(三)教研助推行动

县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要统一开发和推介适合各学龄段的书法课辅资料;组织开展书法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教研月活动要举行书法教育课堂教学大赛和教学论文比赛。各教研共同体要将书法教育纳入研究范围,组织开展听课评课、教师沙龙、教学随笔等一系列教研活动,促进区域内书法教师提升业务能力和提高区域内书法教育质量。各中小学要将书法教育列入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要鼓励教师学习书法,交流学习心得,定时组织开展书法教研活动,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教师业务技能。

(四)活动提升行动

各中小学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的书法积极性,要通过活动不断深化书法教育内涵;要倡导教师人人练书法,每月晒书法,定期评书法,营造全校书法教育的浓厚氛围。要成立书法专业社团,培养和提高书法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要广泛开展书法展评活动,适时发现优秀书法教师和优秀学生,激发广大师生学习书法的激情。县级层面每年开展一次师生书法作品展,评选优秀书法作品,适时出版优秀作品集;组织优秀师生作品参加市级及以上作品展和大赛,对获得等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评估提质行动

持续开展书法特色学校创建专项督导评估,督促各校持续开展书法教育工作。学校要建立书法教育考核机制,规范和提高全体教师的书写水平及书法教学行为;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学校书法教育的开展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书法教育专项督导和报告制度,各中小学每年向县教委专题报告书法教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城口县中小学整体创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领导小组,由县教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书协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进修校负责人和书法教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由外聘书法家、县书协专家和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组成的专家指导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县教委教育科负责中小学整体创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创建统筹工作,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业务指导和质量监测,各中小学负责具体实施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县电教教仪中心负责指导书法教室教建设;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各中小学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确保书法教育在学校落到实处。

(二)经费保障

各中小学要预算专门经费开展书法教育和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要有专用的书法教室,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师生提供教学的笔、墨、纸、砚;县教委相关科室、县教师进修校要将书法教育和整体推进书法特色学校创建纳入经费预算,确保活动组织、外聘专家等所需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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