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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62655919B/2024-00154 [ 发文字号 ]〔2024〕—295 [ 发布机构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4-12-13 [ 发布日期 ]2024-12-13 [ 体裁分类 ]公文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提醒

2024〕—295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提醒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重庆市教委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教委招生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学校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市教委招生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五严禁一严格”确保教师及家长,人人知晓。我市中心城区学校已向社会发表公开声明,不会提前招生,告知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引导家长及学生不参加县外学校或机构违规组织的考试和签订就读协议,以上行为市教委一律不予认可。同时要将市教委发布的问题反馈渠道告知家长,及时举报反映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线索。

二、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县外学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得接待其招生人员,不得为其进行招生宣传。属中小学严格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开展招生。严禁通过机构或个人组织招生活动。严禁学生参加县外学校或机构违规组织的考试。严禁违规签订就读协议

三、严肃问责查处。各学校要坚决落实“五严禁一严格”,杜绝违规行为,持续净化教育生态。县教委将根据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023-59220081(基础教育工作组)、023-59222342职成特教工作组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1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教委“五严禁一严格”

一是严禁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开展招生,并承诺入读。提前违规签订的录取协议一律无效。任何学校不得以校园开放日、宣传日等名义,对非本校学生组织开展小升初或初升高培优培训,不得以“5+4”“2+4”“入读实验班、特色班”等方式变相掐尖和储备优质生源。

二是严禁考试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区域划片对口或摇号招生。不得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不得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奖励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三是严禁勾连招生。从严从重查处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招生、违规组织升学考试等严重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任何培训机构承诺或宣传以考试方式择校入学的,一律视为违规行为;其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一律不得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

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是严禁超范围招生。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分区域联合招生和自主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学生。中小学不得假借“随迁子女”名义、承诺解决家长工作等方式挖抢生源。

六是严格招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都须通过平台招录,确保招生平台数据和学籍系统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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