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工作的通知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单位: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现将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道是控辍保学工作的主体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要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高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动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制度和春、秋季开学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确需心理疏导的学生建立台账并主动联系城口县成长指导中心。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落实有关教育资助政策,实行台帐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严防辍学新增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县教委将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摸排“一人一案”加大劝返工作力度。各学校一是要紧抓毕业季,处理学校学生就读遗留问题,完善学籍系统;二是根据全县各乡镇“三大行动”数据和结合2022年秋季开学关键节点,扎实开展全面细致排查,以家庭为单位,监测筛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要逐一入户核实排查,准确掌握全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对仍辍学学生,“一人一案”制定劝返复学工作方案,做到“应返尽返”。健全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多措并举加大劝返复学力度。做好台账管理,及时标注学籍系统中辍学学生信息,及时更新录入新增辍学学生信息,实施动态销号,做到人账相符。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属地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适龄少年有辍学苗头的须建立台帐,找准根源,加大劝返复学工作力度,要保障学生按时入学,坚决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全力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
四、妥善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各乡镇、街道和学校特别是秋季开学要对辖区内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开展摸排工作。依据名册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残联部门的建议以及特殊教育资源(包括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入学方式和学校。在具体安置上,要充分考虑到儿童残疾的类型和残疾程度,以更加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发展需要为基本点,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方式和就读(送教)学校,并将名册发给就读(送教)学校。就读(送教)学校通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时到校进行确认。对于已经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如因身体原因确实不适应学校环境和教学的,先由县教委指导其就读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提供一定的支持和保障,再在必要时研究确定其他的安置方式,确保其不失学、不辍学。同时,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读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标注其在学状态。
五、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各校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三访一验十处置”责任,树牢底线思维,聚焦监测对象,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瞒报、不报现象发生,确保消除失学辍学的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教委 唐晓鹏; 59220081 185758104@qq.com
附件:2022年城口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统计表(乡镇填写)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