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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城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进一步发挥责任督学作用的通知

日期:2024-06-07

城教督发〔20241

城口县教育委员

城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进一步发挥责任督学作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工作组,督导责任区:

为切实加强责任督学管理,激发督学队伍活力,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和《城口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发挥责任督学作用通知如下。

一、建立督导闭环管理机制

一是机关各工作组(特别是办公室)要将仍在执行的长效性政策制度文件、相关办理文件抄送责任督学,通知责任督学参加会议(同时报督导纪监工作组登记,便于统筹安排),根据本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下达督导任务;责任督学要对照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会议文件、领导批示指示等系列决策部署,主动与相关工作组(直属单位)对接工作,收集任务获取督导任务,坚持有即跟踪督导,及时书面向督导纪监工作组提交责任学校落实情况的结果报告单(报告完成或没完成的结果),督导纪监工作组收到督导报告单后提交任务所在工作组及分管委领导确认结果真实性,并做好台账记录。二是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督导纪监工作组提交问题清单,并在“重庆市督导管理系统”中进行反馈,督促学校整改,确保整改收到实效;督导纪监工作组每季度筛选高质量的督导问题向县教委主要领导汇报一次。

二、搭建督学定期汇报交流平台

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委领导、工作组负责人、责任督学参加的督导工作反馈会,由责任督学反馈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二是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轮流列席县教委工委会或办公会,回应社会和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教育安全稳定、家校共育、教育质量提升、师资建设、教育资源布局等在改革突破方面的问题,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或可操作的建议,积极撰写教育咨政报告,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责任督学每年进行一次述职。

三、持续做好督政督学及评估监测

一是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平安教育环境建设、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尊师重教氛围打造、联合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努力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二是每月至少到责任学校、每学期至少到辖区村完小及教学点督导一次,重点围绕学校综合管理、课程开设、教学常规管理、“双减”及“五项管理”、教育收费、营改工程、安全稳定、家校共育、校风校纪等情况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双创”工作,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要求及指标体系,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补齐短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创建优势。四是在县教委督导纪监工作组的统筹安排下,有效开展专项督导,高质量撰写专项督导报告。五是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加强监测结果运用。

四、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和师德师风监督作用

责任督学要按照城教工委组建〔202275号、城教工委发〔202231号等文件要求,履行好相关职责,充分发挥好城口县教育系统党建指导和师德师风监督作用。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城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529日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5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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