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城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24年责任督学考核细则》的通知
城教督发〔2024〕2号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城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24年责任督学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工作组,督导责任区:
为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充分调动责任督学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和《城口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特制订本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全体责任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严格按城口县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见附件)。
三、计分办法
考核总分不设上限,总分=基础分+加减分项正负得分。
四、组织实施
由县教委督导纪监工作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按照自然年度实施考核工作。责任督学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教育督导工作总结及自查自评。考核小组在各责任督学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将日常过程和结果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县教委办公会审核认定。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年终绩效分配的依据。责任督学按照年度考核相关规定评选优秀,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连续低劣者诫勉谈话,对连续三年考核成绩连续低劣者解聘其督学资格。
附件:2024年城口县责任督学考核细则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城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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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城口县责任督学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 |
评分办法 |
权重分 |
信息来源 |
工作签到 |
按要求在“重庆市督导管理系统”中每个工作日签到。 |
每个工作日签到,每缺一次扣0.05分。 |
5 |
查管理系统 |
计划总结提交 |
按要求在“重庆市督导管理系统”中提交学期、学月工作计划、总结。 |
每年应完成2个学期计划、2个学期总结、9个学月计划、9个学月总结。每缺少一个扣0.2分。 |
5 |
查管理系统 |
督导工作落实 |
对照县教委对学校的考核细则、会议文件、领导批示指示等系列决策部署,主动与相关工作组(直属单位)对接工作,收集任务获取督导任务(机关工作组、特别是办公室要将相关办理文件抄送责任督学,通知责任督学参加会议,根据本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下达督导任务),坚持有即跟踪督导,及时书面向督导纪监工作组提交责任学校落实情况的结果报告单(没有办结前不能报告,正在办理的不能报告,只能报告完成或没完成的结果),督导纪监工作组收到督导报告单后提交任务所在工作组及分管委领导确认结果真实性。 |
每报1件次(按内容计算,相同内容的,所包学校只能算一件次,多项内容可同时报)得0.1分。若报完成或落实,后面发现所报情况不真实,甚至出现问题的,1件次扣2分。 |
20 |
督导纪监工作组建立登记台账 |
发现并提交问题 |
在督导过程中能发现各种问题,及时向督导纪监工作组提交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学校整改。 |
每提交一次得0.1分(同一内容问题不得重复提交)。问题需经所在工作组及分管委领导确认方可认定为问题,针对问题要督促学校整改。 |
20 |
督导纪监工作组建立登记台账 |
督导责任追究 |
责任督学要围绕责任学校依法治校、学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安全稳定、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提升、校风学风建设、设施设备管理运用、“双减”政策落实等工作,及时发现责任学校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责任学校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
凡是责任学校该发现未发现,该及时上报未报送,该督促整改而未整改,被上级领导或部门发现的每件次扣1分;导致出现不良影响或负面舆情的,每件次扣3分。 |
15 |
督导纪监工作组建立登记台账 |
专项督导工作 |
在县教育督导室统筹安排下,有效开展专项督导,高质量撰写专项督导报告,参加的督导工作反馈会,反馈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
未按时完成督导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专项督导结束后,发现出现结论性错误的每件次扣2分。 |
5 |
督导纪监工作组建立登记台账 |
临时性工作 |
按时保质完成委领导及相关工作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
未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出现工作失误每件次扣2分。 |
5 |
督导纪监工作组建立登记台账 |
党建指导情况 |
指导责任学校规范、优质开展党建工作。 |
将责任学校党建工作得分按权重折算计分。 |
5 |
秘书处台账 |
师德监督情况 |
关注责任学校师德师风状况,及早发现师德失范现象,纠正师德失范行为。 |
责任学校查证属实师德失范行为,根据程度和造成的负面影响每件次扣0.5-1分。 |
5 |
人事人才和督导纪监建立台账 |
工作记录提交 |
按要求在“重庆市督导管理系统”中提交“督导记录”、“教学观察”记录、“访谈记录”、“征求意见”、“约谈记录”等。 |
每提交一篇加0.2分。 |
/ |
查管理系统 |
督政情况 |
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管理的职责实施监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平安教育环境建设、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尊师重教氛围打造、联合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努力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
每季度至少到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对接一次工作,监督乡镇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每次计0.5分。 |
5 |
督导纪监组建立台账 |
提交深度咨政文章 |
回应社会和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教育安全稳定、家校共育、教育质量提升、师资建设、教育资源布局等在改革突破方面的问题,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或可操作的建议。 |
积极撰写教育咨政报告,列席县教委工委会并汇报,被认可的,一篇得1分。 |
10 |
督导纪监工作组建立登记台账 |
积极撰写督导案例或督导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
文章在全国、市、县发表或获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
/ |
查刊物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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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