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的通知
城教育发〔2024〕2号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系统督导
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直属单位,教育督导责任区,委机关各工作组: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促进工作的积极作用,2024年对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务求实效、适时通报。现将2024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值设置
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不分组,作为所有被考核单位评优前置条件,不计入总分,结果排名未进入组内前50%的,取消督导考核一等奖评选资格;安全稳定列入实绩考核计分,但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或降级处理;工作实绩和满意度测评总计100分。考核项目未尽事宜,县教委根据需要适时增减考核项目。总分=(工作实绩+满意度测评)(100分)+增减分。
二、考核方式
能台账纪实考核的,由各工作组(直属单位)实行台账纪实登记,每季度末将考核结果交督导纪监工作组汇总。需要实地考核的,由各工作组(直属单位)提前申报考核内容,督导纪监工作组根据各工作组(直属单位)申报的考核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以工作组(直属单位)为主、责任督学参与成立考核组深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原则上尽量减少入校考核频次。
三、严格考核
各牵头工作组(直属单位)要严格逗硬开展考核,各考核项目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原则上每次考核结果不得有并列得分,各考核项目按照分值权重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得低于30%,确实不能拉开分值差距的项目,牵头工作组(直属单位)需向督导纪监工作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单位)评先选优和表彰奖励、绩效分配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和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总分在同组别中,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对学校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考核总分在同组别中,连续三年最后一名的,对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附件:1.2024年督导考核对象分类
2.幼儿园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3.小学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4.初中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5.普通高中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6.职业教育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7.教师进修校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8.电教中心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9.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督导考核细则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