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报告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便函〔2019〕1962号)文件要求,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教发〔2019〕6号)文件精神,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实施情况报告于后。
一、所做工作
按照市上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教委高度重视,与相关部门和学校紧密配合,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调整工作。一是充分实地调研。县教委、财政局组织专人深入各学校对交通条件、校园环境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作好了准备。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研,对因原来标准偏低需要提高标准、原来标准较高需要维持原标准以及因条件等各方面有改善需要降低标准的学校,我们充分征求校长及相关领导意见,对标准进行调整。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能及时补发到位。四是及时汇总送审。县教委对各学校上报人员及补助金额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审核。五是资金拨付兑现。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划拨到各学校,各学校负责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具体发放工作。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教委随时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实施实行动态监督和管理。
二、取得的成果
按照“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原则,结合所在岗位的艰苦程度,主要考虑海拔高度、交通条件、气候环境、离县城和中心乡镇距离等因素,建立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每人每月300元至1000元的不同标准进行补助。具体划分为为300元,、400元、450元、500元、600元、650元、700元、800元、1000元9个等次。2019年,我县对33所乡学校和79所村小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作了调整,其中调增43所学校,64所学校标准不变,5所学校调减,其他原有学校和标准无调整,资金按月发放。
2019年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受助村小61所,169人次,补助金额99.94万元;中心校33所,1462人次,补助金额619.045万元,全年受助资金718.985万元。到目前为止,县财政已拨付所有资金,并全额发放到位。
在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下,确保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此项工作的实施,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和称赞,社会反响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但提高了农村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而且大大提升了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行后,进一步减轻了农村教师的生活压力,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让他们心无旁骛,把更多精力投入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技巧,拓宽教学视野,提升教学能力,潜心教书育人上,有效地维护了教师队伍稳定。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