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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 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28

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

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24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我县在国培项目计划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科培训中,共分配54个名额,各校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学员主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中推荐遴选,其中中小学心理健康区县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学员可在高中教师中遴选,各类项目培训对象推荐遴选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查

各校要广泛宣传“国培计划”的重大意义,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遵循公开推荐和公正选拔原则,优先推荐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和较高专业发展积极性的教师参加培训,对学校推荐的参训对象严格审核。县、市教委将对各区县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了同类培训的教师,不再推荐,避免重复培训。

材料上报。

1. 填报培训对象推荐名册(附件3);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培养对象填写推荐表电子档(附件2)。202272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在钉钉平台传进修校冯函斌。

2. 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培养对象推荐表(纸质学校盖章版)(附件2, 20227269:00-12:00交进修校培训部(一楼),联系人:进修校冯函斌。交由县教委审核通过盖章后,再通知学校领回,由学员在培训报到时交培训单位。

)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加强对国培参训学员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教师培训工作台账,科学合理确定教师参训类别及参培频率。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培训对象推荐条件进行遴选,确保选送学员质量。

)加强参训保障。各校要协调好参训学员工作安排,支持并督促学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国培计划”各类培训均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等由国培专项经费解决,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五)严格学员管理。认真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质量的通知》(渝教师发〔20201号)精神,各校要加强学员的训后述学、分享或二级培训,增强培训的延展性,促进学员的专业持续发展。项目承担机构将对学员学习态度、培训成效、实践应用等进行全面评价,相关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以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参训学员会及时退回,被退回的参训学员3年内不得参加国培和市培项目。学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参训学员的考核管理,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挂钩,确保参训教师积极、主动、有效参加培训。


附件

1.城口县“国培计划(2022)”中西部骨干项目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2022年“国培计划”培训对象推荐表

3.重庆市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培训对象推荐名册表







城口县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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