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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口县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日期:2021-11-30

确认范围

已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户籍在城口县,或者持有城口县有效居住证的人员(含符合规定的港澳台居民、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城口县教育委员会申请认定: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2015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重要提示】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文件、工作通知,了解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如因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弄虚作假、在规定时间以外申报等原因造成认定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系统进行申报。正确选择申请地类型、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温馨提示: 2021届毕业生在网报时,网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选就读学校所在地。网报结束前尚未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如因委托他人代理申报造成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务必核实申报信息,准确填写,如:最高学历和毕业时间须填写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和时间,不是现在还在攻读的学历和时间;简历须写到“至今”,时间必须连贯;学科必须选择到最底层,一定要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选择的任教学科一致,不能是某某类;申请人签名后的《个人承诺书》图片要清晰规范;上传的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如因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各项说明,特别是关于体检、领证的说明,非城口县确认范围自行参加城口县体检、未按时出具合法证件领取证书造成证书注销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体检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登记照(照片具体要求见后)1张,到医院领取《体检表》,填好基本信息,特别是申请资格种类,必须要填清楚(例如:小学教师资格),于2021615日—72内(节假日除外)到城口县中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

地点: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13号。

联系电话023-59222369

温馨提示:体检前一晚清淡饮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不吃不喝);怀孕人员持有怀孕证明材料经指定医院确认后,或在指定医院检查确诊怀孕后,免于放射科项目检查;若遇生理期或者备孕期,请自行与体检医院联系调整时间。体检报告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疫情防控】

现场确认和体检时请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资料准备】

(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顺序叠放):

1.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重庆市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户籍资料:申请地类型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城口县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须复印在1张纸上);申请地类型为“居住地”的,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3.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在校生证明(模板见附件4)。

4. 证件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为防墨迹未干易擦花,建议用圆珠笔写)。规格为25mm×35mm不留白边,背景为白色,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必须与《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须露耳、露眉、露颈,不准配戴任何首饰。

5. 《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扫描后,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提交签名的纸质件原件。

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自动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供。

7.普通话等级证:认定系统能自动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8.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 往届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的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且与所获学历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就读期间成绩单,以及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需加盖就读学院公章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2)本人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模板见后)。

10. 体检报告:《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单项检查报告不提交)。

11. 疫情防控承诺书或渝康码纸质件(含行程信息和接种疫苗情况等)。

12. 其他: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在2021628日至7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申报材料到城口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406室(地点: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56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前行100米左转)进行现场确认。

【领证安排】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于7月26-28日凭身份证原件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已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原件1份,代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附件1: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承诺书

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承诺书

我是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毕业时间:XXXX年XX月;毕业院校:XXXXXXXXX,所学专业:XXXXX),我承诺此前不具备任何教师资格,否则一经查实,愿意接受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指模):XXX           

XXXX年X月X日      

附件2: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模板

证  明

XXX同学系我校XXXX届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师范教育类XXXXX专业毕业生,XXXX年XX月毕业时因XXXX原因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情况属实。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毕业院校(公章):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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