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教委>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教师管理>教师行为规范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22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突出全面育人导向,整体提升教育质量,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05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考核及职称评聘考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考核原则

师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树立有德者优先的鲜明导向。注重实绩的原则。重点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树立有能者优先的鲜明导向。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方案制定、实施过程和考核结果要公开透明,树立依法治校的鲜明导向。奖惩分明的原则。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举,树立优者奖、庸者惩、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二、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

(一)突出师德师风重点。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城口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为标尺,将教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师德失范在评职晋级、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一票否决的规定。各单位在各类考核方案中师德考核占总权重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二)突出育人质量重点。各学校要用城口县中小学2022年督导考核细则中的“学生发展”维度的指标体系全面考核教师,以学生五育成效来体现教师的育人质量。考核权重占比不得低于对教师考核总分值的60%,其中“学业发展”,即学科教学质量占比不得低于总分值的45%,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主责主业,树立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鲜明导向。

(三)突出师生安全重点。各学校要用《城口县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法》的各项指标全面考核教师在育人过程的安全管理成效。将教师自身的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廉政安全、疫情防控安全,以及管理对象的心理健康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生命安全等细化为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作为考核的重中之重,考核权重占比不得低于对教师考核总分值的8%

(四)突出自身专业发展重点。各学校要将教师科研成果获奖、论文获奖、教学现场竞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获得各级政府表彰或荣誉称号、学历提升、承担培训任务等作为考核加分项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引领教师主动走上专业成长之路,不断提升育人本领。

三、进一步强化考核实施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考核方案。各学校将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等统筹安排,有效衔接,以本通知强调的原则、重点内容及权重、考核程序为准,立即启动对年度考核和绩效发放考核方案的修订工作,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在本学期结束前报县教委备案审查(联系人:庞先华;联系电话:13330348603)。同步要参照制定或修订管理岗、工勤岗等各类人员考核实施方案。职称评审推荐和岗位晋聘考核方案各学校结合实际逐步修订完善,在2023930日前将修订方案按程序报县教委备案审查(联系人:彭花林;联系电话:18996610139)。

二是严格规范开展考核工作。学校组织实施教师考核工作时要做到机构完善,程序规范,结果公开。要鼓励动员一线教师代表参与考核量化打分,充分发扬民主,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要科学合理设定年度考核达标值,并于每学年末年度考核不达标人员名单上报县教委备案。对年度综合督导考核排名后3位且当年综合考核得分较上一年距全县平均分差值未缩小的学校,或者综合考核同类学校排名下滑幅度超过50%的学校,必须报1名考核不达标人员名单至县教委。

三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各学校将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工作调动、中层干部配备、校级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严格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县教委每年在系统内对各学校不达标人员予以通报,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待岗、调离本系统等组织处理或处分。

四是各单位在执行此文件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反馈遇到的困难问题,便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工作。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212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