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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0 |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中心小学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中心小学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明通镇中心小学属于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校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
(二)机构设置
1.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2.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3.财政补助拨款事业单位1个。
4.单位编制人数50人。
(三)单位构成
城口县明通镇中心小学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中小学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层次是县级,隶属关系是城口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26.20万元,支出总计1,126.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5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5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41万元,占94.2%;事业收入32.18万元,占2.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61万元,占3%。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04.3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6.6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11.62万元,占82.6%;项目支出192.68万元,占17.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未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0.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25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和其他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5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和其他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25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追加安排教育支出,减少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数。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5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和其他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25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追加安排教育支出,减少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及时实现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应收尽收,应支尽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2)教育支出874.19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15%,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追加安排教育支出,减少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数。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53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0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社会保障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40.57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47.27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7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63.7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县内外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4.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315.1%,主要原因是活动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部门属于学校,无国有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食堂设备,幼儿午睡床,办公设备等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只针对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故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此不反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9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