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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日期:2024-09-12

(一)县委教育工委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 律法规,以及市、县有关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2. 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县教育系统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等工作。

4.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5. 负责全县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6. 负责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工作。

7.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教委的主要职责

1.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基建、校舍、校产管理、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2. 统一管理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和校外教育等工作。

3.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教学 质量评估和监测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4. 指导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 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5. 主管全县教育招生及考试工作,负责学籍管理。

6.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汇总上报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办法和方案;归口管理市内外对本县 的教育援助。

7.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有关人事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8. 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9. 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0. 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11.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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