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7号 提案的复函
曾军辉委员:
您提出《关于城区高压管线入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区高压管线入地是一项促进社会经济和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的可靠保障措施。一直以来,我委始终督促县供电公司践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服务宗旨,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体现央企担当,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为全县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并坚持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作出以下回复:
一是关于葛城社区后面居民楼存在架空线路未入地的情况。该地存在一条0.4千伏低压架空电缆(晨曦堂至原工会居民楼),由于没有地下的电缆通道,架空电缆无法入地。电缆绝缘程度较高,该线路电压等级较低,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高压管线应入地。随着城市基础建设,供电公司着力对城区电力线路安全隐患及低压“蜘蛛网”线路开展了大力整治,取得较好的成效。目前,县城区内供电线路大部分已完成电缆入地改造(入地量约80%),针对还未入地的电力线路,主要原因是受到地理位置限制,无地下电缆通道。供电公司根据电力线路运行规程,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架空线路积极开展治理,强化项目储备,并按照政府要求,配合做好电力线路入地改造。
三是高压管线应远离居民区。为保证居民安全可靠供电,配电变压器及供电线路不可避免的需要在居民住址附近进行安装和架设,以保证有可靠供电电源为居民供电。按照电力安全规程,10千伏设备线路的安全距离为0.7米,低压线路(400伏、220伏)只要不直接接触不会有触电情况。
四是建立维护机制。针对已入地的高压管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线路运行规程开展入地电缆日常维护工作,建立了设备主人制,每条线路、每个设备落实运行维护责任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严格兑现奖惩,设备主人定期开展巡视工作,在特殊时段(重要保电、负荷高峰时段等)开展特巡特护,对发现的隐患、缺陷积极开展治理,确保电力线路安全可靠运行。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督促县供电公司对城区需要入地的高压管线分布进行详细勘察,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入地方案,并加强对入地高压管线的日常维护工作。
此复函已经余鹏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谢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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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