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09466625P/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5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5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县政府关于工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产业、通讯管理、无线电、军民融合、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通信产业、通讯管理、无线电、军民融合、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地方性产业政策、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本县工业、科技、信息化等相关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本县工业、科技、信息化等相关产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负责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指导有关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产业转移、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3.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审批职能,相应承担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工业、科技、信息产业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
5.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招商引资、运行统计、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工作。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6.负责拟订工业及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对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的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
7.负责本县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
8.负责指导本县工业、科技和信息产业的融资工作,参与推动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和医药工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10.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
11.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或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推动安全产业发展。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
13.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4.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生态打造,指导企业技术创新;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牵头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实施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发展,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等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组织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15.拟订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产学研交流合作、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科技宣传和科研机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基层科技业务工作。
16.统筹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信息化、大数据和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工作,牵头智能产业培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发展管理,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牵头协调电讯、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承担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国防动员职责。
17.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地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全县通讯(移动、电信、联通等)和广播电视网络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及服务工作。
18.负责本县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管理。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县无线电台(站)使用权的管理。负责组织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9.负责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承担电力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牵头编制电力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监测调控电力运行。承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20.负责天然气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承担天然气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承担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1.承担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承担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3.承担本县食盐专营管理、储备盐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24.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承担全县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军工科研项目,以及军工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25.拟定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和有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管理服务科技专家及人才队伍,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26.贯彻执行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建设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村镇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27.将原县节约能源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经济信息委。
2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管局在知识产权及专利管理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知识产权及专利管理职能工作。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的专利引导和县级政府的专利奖励工作。
(2)与县人力社保局在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3)与县发展改革委在工业安全、节能、生态环保指导及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或备案的工业新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职责范围内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
(4)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工业安全、节能、生态环保指导及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业园区外的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生态环保管理工作。
(5)与县农业农村委在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原中小企业局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工作、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承担的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脱贫攻坚涉及产业扶贫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农产品工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职责,根据乡镇企业法依法承担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有关职责划至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市经济信息委对应管理的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和医药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责。
(6)与县商务委在成品油管理的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商务委负责全县加油加气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年度平衡计划。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县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
(8)与县应急管理局在地震工作的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履行除防震减灾宣传及应急救援工作外的地震行政职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防震减灾宣传及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党建办、财务室牌子)、规划与投资科(挂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工业经济运行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科、科技创新与发展科、信息化管理科(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工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挂综合执法科牌子)、工业节能环保科、政务服务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设县工业安全和环保节能服务中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县大数据智能化管理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605.99万元,支出总计2,605.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88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72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投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2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92.7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0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93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08.82万元,占25.3%;项目支出1,797.32万元,占7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6.81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的部分项目资金本年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5.9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7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72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项目投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83万元,增长159.4%,一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加了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1.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9.23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部分项目资金本年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4.00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加了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1.17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部分项目资金本年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科学技术支出467.18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18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盘活了上年结转结余的科技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7.56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3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加了单位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二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6.06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加了单位的卫生健康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42.80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6)农林水支出77.6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9.41万元,占6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5.36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一是盘活了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二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三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25.8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
(9)其他支出106.28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6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临时性非税收入征收相关税金及附加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手续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1.7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支出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0万元,增长346.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结余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7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支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情况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4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类会议、考察调研、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6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6.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考察客商,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检查调研、市内各区县到我县考察学习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1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7.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类相关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万元,下降63.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相关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手续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税金及附加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6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临时性非税收入征收相关税金及附加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9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重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9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用于绿色特色产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和企业发展发展贷款贴息,支持我县绿色特色产业发展。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财务科 |
自评总分(分) |
98 | |||||||
部门 联系人 |
郑艳玲 |
联系电话 |
023-59222380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660.44 |
1713.27 |
1713.27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推进工业经济绿色发展,推进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推进创新驱动加快发展。 |
加强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工业经济,推动经济稳增长;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狠抓安全环保,兜紧兜实发展底线;守护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
加强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工业经济,推动经济稳增长;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狠抓安全环保,兜紧兜实发展底线;守护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 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5 |
25 |
是 |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5 |
25 |
是 |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5 |
25 |
是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92 |
92 |
25 |
23 |
是 | |||
说明 |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1年重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财务科 |
项目 联系人 |
曾明超 |
联系电话 |
023-5922238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499 |
499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0 |
499 |
499 |
100 |
100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重庆市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市经济信息委支持我县绿色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绿色特色产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和企业发展发展贷款贴息。 |
完成所有项目的开展及管理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支持企业数量 |
个 |
≥ |
10 |
10 |
10 |
10 |
25 |
25 |
是 | ||||
预算执行率 |
% |
= |
0 |
100 |
100 |
100 |
25 |
25 |
是 | ||||
资金投入额度 |
万元 |
= |
0 |
499 |
499 |
499 |
25 |
25 |
是 | ||||
企业满意度 |
% |
≥ |
90 |
90 |
92 |
92 |
25 |
25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2380。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2〕400号附件2: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表(重庆市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ls
城财发〔2022〕400号附件3: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重庆市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doc.doc